前助理指遭潘焯鴻誹謗 高院頒禁令 強制刪片及相關言論
2024年03月28日 13:09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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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暫委法官余啟肇最終批准申請,並作出頒令。
曾揭發沙中綫工程鋼筋不合標準的「中科監察」主席潘焯鴻,於本月中被其前助理潘麒智入稟高院民事控告誹謗並要求賠償。該前助理指潘焯鴻於今年3月在Facebook貼文及在YouTube頻道發布,指該前助理取走慈山寺內的一尊白玉佛像。原告今(28日)向高院申請臨時禁制令,要求在法庭有其他命令之前,禁制潘焯鴻再發表相關誹謗言論,及移除涉案貼文及片段。高院暫委法官余啟肇最終批准申請,並作出頒令。
本案原告是潘麒智,被告是潘焯鴻。今早只有原告一方有律師代表到庭。余官指潘焯鴻的言論之指控屬非常嚴重,且涉刑事罪行,對原告屬重大打擊。余官指潘焯鴻的指控現時並未有提出證據證明屬實或有提出任何合理辯解,故決定頒下臨時禁制令。
據入稟狀指原告為一名網上電台的主持,並使用「潘小文」此名字,被告則曾聘用過原告當他的助理。原告指,被告於今年3月14日發布貼文,當中有內容提及原告取走了慈山寺內一尊白玉佛像。同年3月13至14日,被告又於其YouTube頻道內發布相關言論。原告指該些言論均非真確,且對他構成誹謗,並影響公眾對原告的觀感。原告又指原本他打算投資位於馬來西亞的果園生意,估計可賺取500萬港元的利潤,但因為被告的言論令他喪失了投資機會。原告遂要求法庭頒令禁制被告再作出相關的言論,並要被告作出賠償。
案件編號:HCA 514/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