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01》大股東于品海被勒令破產 高院解釋未證明南海股份價值

2024年04月03日 17:2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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屢傳財困的《香港01》母公司南海控股之主席于品海,於去年10月被一間建設銀行相關公司入稟高院作破產呈請,案件於上月經開審後,高院暫委法官唐思佩頒令于品海破產,並須支付訟費。唐官於今日(3日)頒下書面判詞解釋裁決理由。據判詞指,于以其持有54.6%南海控股股份作保證,指股份價值比欠呈請方的款項為高。不過,法官指有關南海的財務狀況並沒有相關的更新文件支持,其經營的戲院業務及持有物業價值自4年前起一直大幅下降,南海的股份更無人問津。法官認為于未能證明該些股份的價值,故頒令于破產。
本案呈請方為建銀國際海外有限公司,答辯人是于品海。據判詞指于以早前取得的押記令,把其持有的大地控股之兩股股份作押記,以確保可償還欠呈請方的4.7億港元債項,大地則透過5間海外註冊公司,共持有54.6%的南海控股股份。于亦提交南海的會計報告,以證明其持有的股權市值6.54億港元。不過呈請方指于於早前亦曾被招商銀行追討4.19億港元欠款,于亦以大地控股的股份作押記,而且是該案先取得押記令,招行可優先獲得還款。呈請方指即使該些南海股份市值逾6億港元,亦不足以償還兩筆欠債。
法官認同根據招商行的押記令,可獲優先還款。根據相關判詞,于現時連本帶利需償還招行4.53億港元,而就本案呈請方于則需償還4.72億港元。法官指即使南海的股份確市值逾6億港元,仍然不足以償還兩筆債項。另外,就南海市值方面,法官指根本沒有足夠財務文件以作證明,現時有南海財務狀況的公開資料,最新只至2021年,未能證明現時市值。
法官指,根據現有資料,南海於2020年起在主要業務便面臨空前挑戰,其經營的戲院業務於2020年及2021年分別下跌7成及3成半,其物業發的收入於2021年則下跌5成。法官又指南海其後亦被不同債權人展開行動至集團資產被凍結,南海其後亦被證監會取消上市地位。法官最終認為據現時南海的財務狀況,不足以支持于可保證還款。至於有關于呈交南海的會計報告,法官認同現時並沒有相關文件支持其說法,因此亦不支持于可保證能夠還款。法官綜合而言認為于未能證明有足夠保證可償還債項,故最終頒令于破產並需以彌償性基準支付訟費。
案件編號:HCB 6118/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