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0前須繳交差餉及地租 逾期最高罰15%附加費

2024年04月05日 10:5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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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餉及地租須於本月內繳交。
差餉物業估價署今日(5日)公布,今年4月至6月季度徵收差餉及/或地租通知書已經發出,提醒市民並須於4月30日或之前繳交。遲交的款額會被加徵5%的附加費。如在最後繳款日期過後六個月仍未繳交,逾期未繳的款額(包括5%附加費),將再被加徵10%附加費。
如市民仍未收到通知書,可瀏覽差餉物業估價署的網頁;致電、傳真或親臨差餉物業估價署索取通知書補發本或查詢應繳款額。市民繳交差餉及地租,可利用銀行自動轉帳或電子繳費方式,例如繳費靈、銀行自動櫃員機、轉數快或互聯網;上載電子支票/電子本票到「電子支票支付」網站;將劃線支票郵寄予庫務署;抑或前往本港任何一間郵政局或指定的便利店繳交。
該通知書已計算該季度的差餉寬減,每個評估差餉住宅及非住宅物業分別以1,000港元和1,000港元為上限。如物業該季的應繳差餉額少於差餉寬減額,所有剩餘的寬減額將不能用以抵銷任何一季度的未繳差餉。是項寬減不適用於地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