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於討論區以2百元籲「試吓」太古城斬人 會計女文員判囚3個月

2024年04月08日 08:49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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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囚3個月。
會計女文員涉於去年在一網上討論區發布貼文稱要給他人200港元「試下(吓)今個星期日喺太古城美心集團斬人」。女文員其後被捕,警誡下承認曾發布該貼文,但只是「隨便講吓」及「貪得意」。女文員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1項煽動他人非法及惡意傷害他人罪,今早(8日)被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何慧嫻判囚3個月。何官直斥被告自私及不負責任,並指其貼文會引致嚴重後果,幸好並沒有造成傷亡。
案發時任會計文員的女被告施小玲,被控1項煽動他人非法及惡意傷害他人罪。裁判官引述被告的精神科醫生報告指,被告沒有精神問題,但在性格上有問題,包括不負責任及自我中心,是次亦因被父母打擾下干犯此罪行。裁判官認為本案罪行性質嚴重,更涉及給予報酬作出暴力行為,故須判處阻嚇性判刑。考慮到被告初犯但經審訊後被定罪,裁判官遂判囚3個月。
被告在早前自辯稱,去年6月14日,她因工作和讀書壓力,父母又在她上網時催促她吃飯,因感到暴躁而於「香港討論區」上發佈涉案貼文,並稱當時只是「開玩笑」及類似惡作劇,她亦沒有打算真的給予200港元。惟裁判官裁決指貼文內容清晰,可見被告經考慮過後才發布,明顯邀請他人作刑事罪行的行為,並非如被告所言「開玩笑」。
案件編號:ESCC 2710/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