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倡制訂晚期照顧計劃 完善服務安排

2024年04月09日 13:2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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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指晚期照顧有助減輕醫療負擔。(李志湧攝)
香港人口日益老化,老年人晚期照顧備受關注。政府就預設醫療指示立法,讓成年人有權按意願設定預設醫療指示,即能預先選擇其人生最後階段、精神不健全時,拒絕接受的治療方式。藉立法為契機,智庫組織「團結香港基金」建議政府就有關問題制定「晚期照顧一二三」,以「一框架、二界別、三策略」的方向,完善香港晚期照顧安排。
晚期照顧指市民在生命最後6至12個月,期間接受的照顧,涵蓋包括心理、社交、靈性及醫療層面。基金會指,政府推行的草案本身只能聚焦醫療方面,有一定局限性;建議制訂一個標準化框架、促進醫社兩界別合作,並對公眾、醫療人員及社區服務人員作教育和培訓。據醫管局數據,病人臨終前6個月醫療服務使用率開始增加,而最後2個月更大幅上升。基金會副總裁葉文褀表示,晚期照顧有助減輕醫療負擔。
基金會醫療及社會創新研究主管周嘉俊指,台灣已推行「病人自主權利法」,讓病人可按個人需要安排全面的晚期照顧計劃;建議政府制訂全港標準化預設照顧計劃框架,讓市民向服務提供者、家庭成員表達自己價值觀和偏好,制訂適合的方案。
他又指出現時醫院、社區服務過渡及協調不足,往往要市民分別諮詢各間機構,查詢有否合適服務,望加強兩界別之間的協調,方便市民。葉文褀強調,政府不一定要成立單一機構提供醫社過渡服務,亦可以倣效現有如賽馬會安寧頌的服務,為市民直接轉介到合適機構。
華人社會往往視生死議題為禁忌,不少人避而不談,令香港晚期照顧服務不足。香港大學調查指出,有7成人從未聽過「晚期照顧」,不過亦有7成半人不介意討論有關議題。周嘉俊表示,政府需對大眾及學生進行教育,提高公眾關注度,促進有需要家庭的討論,並讓晚期病患者家人知道可採取哪種行動。另外,晚期病患者經常接觸社區服務人員,惟他們未受培訓,往往未能提供準確建議。基金會建議政府加同時加強社區人員、醫療人員的晚期照顧培訓,為病人提供更有效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