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威脅女子發布不雅片罪脫 官指「IG見」可有不同意思

2024年04月11日 12:1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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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朗傑(左一)獲裁定罪名不成立。
男警被指威脅其前女友,聲稱會在網上平台發布她為自己口交的不雅影片。涉案男警遭落案起訴1項未經同意下威脅發布私密影像罪,他否認控罪,案件早前經開審後,屯門裁判法院裁判官黃國輝今早(11日)裁定罪名不成立。黃官指,被告在向事主傳送涉案口交片後只表示「IG(Instagram)見」,該些文字可以有不同意思,之後2人亦有互相傳送裸露性器官照片等。黃官對被告是否有威脅發布影像存疑問,認為控方未能毫無合理疑點證明被告有干犯控罪。
辯方及後申請可獲訟費,但裁判官指被告的行為足以構成自招嫌疑,故拒絕申請。28歲被告謝朗傑,於控罪書報稱為警員,據悉他已被停職。他被控1項未經同意下威脅發布私密影像罪。控罪指他於2023年4月11日,在港威脅會發布X的私密影像。
裁判官裁決指,案發時被告與X仍為情侶,事後雙方並無提出分手且關係仍然良好,並有互發文字及圖片訊息,包括露出性器官圖片,2人亦有戲謔的對話。裁判官又指,根據訊息紀錄被告傳送涉案片段後約7分鐘才發訊息稱「IG見」,但並無進一步解釋。其後2人亦有同到深圳遊玩,1個月後亦有性交,直至分手後X才報案。執法人員要求X交出手機查閱與被告訊息時,她在刪除部份訊息後才交出手機。裁判官考慮過上述要素後,認為控方未能毫無合理疑點證明被告有干犯控罪,被告最終脫罪。
雙方承認事實透露,被告在去年2月初,透過交友程式結識X,其後2人交往,惟同年7月分手。X供稱,雙方首次見面便發生性行為,其後交往。被告曾拍攝她更衣、小便,以及口交等片段。X曾多次要求被告刪除相關片段,被告拒絕更稱「幫你派街坊」。X稱她曾提分手,被告向她發布相關片段又稱「IG見」,其後稱只是「講吓」。2人在同年7月正式分手,X及後報案。
案件編號:TMCC 2436/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