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9項非禮罪案押後至5.23再訊 網紅「劉馬車」期間須還押
2024年04月11日 12:1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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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稱認人手續中有多名事主認出被告,即網紅「劉馬車」。
本名劉駿軒的網絡紅人「劉馬車」,涉嫌在去年11月至今年1月期間,多番在天水圍一帶非禮共6名女子。劉最終就兩案共被控9項非禮罪,案件今(11日)於屯門裁判法院再訊。裁判官按控方申請,把案件押後至5月23日再訊,等候控方提取法律意見,以考慮控罪適切性,期間被告須繼續還押。據控方稱早前已進行認人手續,當中有多名事主認出被告。
27歲被告劉駿軒,報稱無業。就首宗案件中,劉被控1項非禮罪,指他於2023年11月29日,在天水圍運動場內非禮女童X;劉於次案則被控8項非禮罪,指他於2023年11月29日至2024年1月1日,分別在天水圍頌富廣場、俊宏軒商場、荃灣廣場等,非禮女童A、B和D,以及女子X、Y和Z。
控方於庭上申請把案件押後,以等待提取法律意見。辯方指不反對押後,但稱被告已還押多時,希望案件可提早至5月9日再訊,但被裁判官拒絕。辯方亦有替被告申請保釋,但同樣被裁判官拒絕。案件將於4月19日再作保釋覆核。
案件編號:TMCC 2695/2023 ,TMCC 28/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