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設計師涉胡亂取消他人器官捐贈登記 押後至5月10日裁決

2024年04月12日 15:2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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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設計師涉嫌盜用他人資料,於器官捐贈登記系統上作不實申請,因而被控兩項刑事損壞罪。該設計師否認全部控罪,案件今日(12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開審。裁判官裁定案件表證成立,被告自辯稱當時想了解相關系統運作,使用隨機資料進行測試,並使用朋友身份且成功「白撞」及遞交取消捐贈申請。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5月10日裁決,被告續准保釋。
被告霍英圻(47歲,設計師),被控兩項刑事損壞罪。控罪指,被告兩度於或約於2023年5月23日,在香港無合法辯解而摧毀或損壞屬於香港特區衛生署的財產,即誤用一台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系統的電腦,意圖摧毀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摧毀或損壞。
據控辯雙方承認事實指,被告於案發當日凌晨,分別輸入林立基及曾子晴的個人資料取消器官捐贈登記,其中曾為被告的朋友,被告及後亦輸入兩名已過世人士的身份證號碼。被告於同年6月5日被捕後在警誡下承認:「我一時好奇先用其他人資料取消器官捐贈」;被告被裁定表證成立後自辯稱, 案發當日想起有器官捐贈的新聞報道,想從不同角度了解器官捐贈相關資訊的運作,遂進入取消器官捐贈登記網站,輸入其已故友人的資料。他「白撞」輸入兩個身份證號碼,但未能進入下一步,故曾一度離開系統,但最後仍成功完成取消捐贈申請。被告又稱沒有向任何人透露過相關的「測試結果」。
案件編號:ESCC 2201/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