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棄塑膠管制適應期不執法 食肆派餐具成本轉嫁需自決

2024年04月12日 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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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署今日舉行管制即棄膠餐具簡介會。(袁志豪攝)
管制即棄塑膠新法例將於本月22日正式實施。環境保護署今日(12日)舉行簡介會表示,此法例不會針對一般市民,僅針對餐具從供應方面做出管制。外賣常用塑膠製品只要不是發泡膠就不會受限制,而還有其他一些非生活必需品或有替代品也會受到限制。另外,署方指不會禁止食肆向市民派發免費餐具,是否額外收費則由食肆決定。
環境保護署助理署長鄭健表示,當前已經完成實地走訪2萬間中小型食肆,幫助其調整營運模式。當中有部分食肆已經完成轉型,使用符合新法例的餐具,未轉型食肆也已知悉有關法例。鄭健表示,在後續執法方面會採取循序漸進的執法模式。新例生效之後的6個月適應期內,會走訪相關食肆、店舖等,主要進行宣傳工作,並了解相關走塑情況。他重申,不會在適應期內對違規店舖或食肆進行執法。但適應期後,有店家屢勸不改才會進行執法。另外,一些諸如螢光棒、塑膠棉花棒等生活非必需品及有可替代方案的產品也會受到新法例限制。
環境保護署署長徐浩光表示,對於屢勸不改的商家會先行進行走訪了解,如沒有特別情況會發出勸喻和警告信,之後才會因應情況進行執法。徐又稱,現在市面上的一些塑膠替代品的價格已經很接近傳統塑膠製品,但質素較好的產品會相應價格較高。
環境保護署助理署長容婷芳表示,調查從1月開始至本月,受訪的2萬家中小型食肆當中有21%的食肆已經轉用符合法例的餐具。環境保護署副署長胡偉文指出,在向數十家供應商了解後發現,塑膠餐具與非塑膠餐具在價格方面最低每個只相差幾仙。他續指,政府從來沒有禁止食肆免費派發非塑膠餐具,由食肆自行決定是否向消費者轉嫁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