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书商1职员被控合谋定价 竞委会指协议生效后仍继续应受罚

2024年04月15日 17:30
东网电视
更多新闻短片
案件今日于高院开审。
竞争事务委员会于2020年入禀竞争事务审裁处,控告3间书局及1间书局的总经理,指被告在向香港中小学学生销售教科书期间合谋定价、瓜分市场,要求法庭颁令宣布被告违反了“第一行为守则”,除对被告施加罚款外,同时取消该名被告人士的董事资格。案件今日(15日)于高院开审,竞委会指众被告的合谋协议在2015年《竞争条例》生效后仍继续故应受罚。有被告则指,若只有单方面提出折扣建议,其他人并未回应是否同意,便不构成所谓协议。
被告天利行书局有限公司、商务印书馆(香港)有限公司、联合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天利行书局有限公司总经理许超明。竞委会指称,上述公司在向香港中小学学生销售教科书期间,涉嫌合谋定价、瓜分市场、围标(合谋安排),违反了《竞争条例》下的“第一行为守则”。虽然有关合谋安排是在《竞争条例》全面生效前,即2011年所订立,惟上述公司于《竞争条例》全面生效后仍然继续执行、参与有关安排。竞委会亦指许为《竞争条例》第91条所指牵涉入该合谋安排的人士。
商务及联合出版社的代表大律师指,竞委会需要证明各被告之间于2015年前已存在相关协议,如只是单方面有人提出折扣数字,而对方没有回应,便不构成所谓协议。大律师又质疑竞委会没有对其他零售业商会持分者作出指控,亦欠缺出版商的证供;天利行及许的代表则称,个别零售商与学校有长久合作,学校可能因服务和信任度而选择不同零售商,中标不一定基于折扣优惠。
案件编号:CTEA 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