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財會:僅11%業主限期內遵從清拆令 平均罰款僅1萬

2024年04月15日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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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僭建禁之不絕。
全港僭建物禁之不絕,港府打撃僭建阻嚇力不足。截至2023年12月31日,過去3年就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僭建物發出的清拆令共有3780宗,不過已獲遵從的清拆令數目只有1453,即約38%;而能夠在指定限期內遵從的清拆令數目,更只有414宗,即僅約11%。至於因不遵從清拆令而被檢控的個案方面,粗略推算,每宗個案的平均罰款僅約1萬港元。
屋宇署回覆議員就財政預算案的提問時表示,過去3年,就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僭建物發出的清拆令共有3780宗,而在2023年時更發出了3780張清拆令,不過至今只有380宗已獲遵從,即約23%;而在指定限期內遵從的清拆令,更只有185宗,即約11%。
而在過去3年,屋宇署因不遵從清拆而提出檢控的個案數目共有641宗,共有438宗被定罪,罰款總額約為460萬港元,若以此粗略推算,每宗個案的平均罰款僅約1萬港元,而被判處監禁的個案數目亦只有2宗,坐監率約為0.5%。
屋宇署表示,業主有責任遵從清拆令的規定清拆僭建物,若業主不遵從有關命令,屋宇署會考慮根據《建築物條例》(第123章)的規定,向業主提出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