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員強姦親女逼口交指插下體 官斥喪盡天良判重囚15年

2024年04月22日 16:2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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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藥房男銷售員被指在5年間,先後性侵當時只有8至13歲的親生女兒,包括強姦她、強迫女兒替他口交及指插女兒下體等。該名男子早前否認強姦及向16歲以下兒童作猥褻行為等6罪,經審訊後被陪審團一致裁定6罪均罪成,今(22日)在高院被判入獄15年。法官斥被告喪盡天良,行為如禽獸,對女兒影響深遠。
代號C.S.L.的被告(36歲,藥房銷售員),分別被控2項強姦罪、2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及2項非禮罪。控罪日期介乎2016年至2021年3月間,涉及同一事主女童X(案發時約8至13歲),且為被告的親生女兒。據控方開案陳詞指X出生後不久便隨外婆居住,直到2016年搬到涉案的單位,與被告及祖母同住。首兩次侵犯事件發生於2016年,當時X約8歲。2019年X曾搬回與外婆居住,但翌年又搬回與父親等同住。
控方指,首次事件發生時,X在被告的床上睡覺,被告突然把手伸入X的內褲並觸碰其私處,其後又脫掉2人的褲子,強行與X性交,之後在X體外射精。數天後被告又趁X在他床上睡着時,把手伸入她的褲內碰其私處,X醒來後被告又脫下自己的褲子,並要X為他口交,並在X口內射精;餘下4次事件,均在2021年發生,X當時為13歲,4次事件包括被告強行要X替他口交、以手指插X下體、撫摸X乳房及強姦對方。最後一次事件約於3月21日發生X於3日後把遭父親性侵一事告知學校社工,事件最終報案處理。被告於同月29日被捕,他承認曾與X同床但否認曾性侵對方。據X於錄影會面指,她遭性侵前曾試過拒絕但不獲理會,被告亦曾試過向她說:「你無得唔要」。
案件編號:HCCC 212/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