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局邀50幼園締結粵港姊妹園 有校長倡放寬津貼作住宿

2024年04月23日 11:39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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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邀請50間幼稚園締結粵港姊妹園。
教育局昨日(22日)向幼稚園發通告,宣布展開「粵港姊妹幼稚園交流計劃」首年將邀請本港50間幼稚園與50間廣東省不同城市的幼稚園締結為「姊妹園」,於今年5至10月期間參加交流活動。有意參加的幼稚園須於下月3日或之前報名,結果亦將於下月公布,惟如果幼稚園曾因嚴重的管理問題或不當做法而接獲局方書面警告,將不獲考慮。當局指,將視乎情况,逐步擴大學習圈。
教聯會副主席、荃灣商會朱昌幼稚園校長林翠玲今日(23日)受訪時表示,幼稚園相較中小學少與內地學校結盟,惟她任職的幼稚園早已締結內地幼稚園,並曾率幼稚園老師幼師到東莞的「姊妹園」觀摩內地的體能、舞蹈活動,以及遊戲教育如「安吉遊戲」,認為內地在這方面較香港出色,期望將遊戲的理念帶回香港。
她續指,教育局為幼教計劃下的幼稚園提供「一筆過教師專業發展津貼」,半日制學生達331人或以上可獲20萬港元津貼,惟不准用於膳食和住宿。她稱其所屬的幼稚園因津貼限制,特意安排即日來回的「姊妹園」交流活動,盼局方放寬津貼用途。
根據教育局日前提交立法會特別財委會的文件,截至今年3月,932間本地公營及直接資助計劃學校,已締結2,816對姊妹學校,較去年同期增467對,升幅19.9%。如本地公營或直資學校與內地學校結為姊妹學校,可獲教育局提供經常津貼,今學年每校的津貼額約16.3萬港元。
教育局回覆指,優化教師專業發展津貼已包括涵蓋與探訪內地幼稚園相關的開支,例如香港幼稚園教師到訪內地幼稚園交流的團費開支。內地幼稚園交流團的團費一般已包括與交流活動相關的開支,例如香港幼稚園教師前往內地及返回香港的交通及食宿等開支。幼稚園最多可運用優化津貼額的40%於與內地幼稚園進行的專業交流活動。另外,半日制學生達331人或以上可獲津貼金額已由20萬港元增至40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