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簡化食肆發牌制度 售多種指定食物許可費至少減25% 

2024年04月24日 01:3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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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將推出「綜合許可證」涵蓋多種限制出售食物,簡化食物業發牌,並於下半年提交修例建議。
當局於去年施政報告宣布一系列簡化食物業發牌制度的措施,包括推出「綜合許可證」涵蓋多種限制出售食物,毋須逐項分開申請。據食物環境衞生署提交立法會的文件透露,政府將於下半年提交修例建議,屆時將推出全新許可證,持證者可售賣2種或以上限制出售食物,而許可證費用將比現行制度至少低25%。
根據《食物業規例》,若任何人要售賣規例附表2指明限制出售的食物,例如非瓶裝飲料、涼茶、杯裝雪糕、壽司及刺身等,須取得相關書面准許。在現行制度下,若要於同一處所售賣多種限制出售食物,則須就每項食物個別提交申請,而截至2月29日,約有11,000個有效許可證,涉及約7,100名持證人,當中約2,300人因在同一處所或網上平台售賣不同種類的限制出售食物,而持有多於一個許可證。
政府建議推出「綜合許可證」,申請程序將與現時許可證安排相若,期限均為1年,但新證容許持證人於同一處所或網上平台售賣2種或以上限制出售食物、壽司及/或刺身加另外1種或以上限制出售食物,相關許可費用為810港元;單項食物及售賣機出售食物的費用則不變,分別維持540港元及1,360港元。以售賣2種限制出售食物的處所為例,現時需要繳交1,080港元申請許可證,新制度下僅需繳交810港元,比現行制度交少25%費用;若售賣更多種類的制出售食物,減幅將會更大。
當局表示,為推行「綜合許可證」,需要修訂《公眾衞生及市政(費用)規例》,以訂明收費及落實相關安排,計劃於今年下半年向立法會提交修訂附屬法例建議。
另外,當局文件指,前年及去年施政報告宣布一系列措施,以簡化食物業發牌制度,其中「先發牌、後審查」發牌方式已於今年2月涵蓋普通食肆,申請人委聘認可人士證明已履行全部發牌條件,便可獲簽發正式牌照,當局會在發牌後實地審查;商業農耕農場烹調自家農產品的食物業牌照條款,則於今年上半年放寬;至於以電子方式發出牌照的工作,則將於下半年繼續推行,屆時可選擇以電子方式領取牌照及許可證,當局會透過電腦系統,提供更多有關申請進度和狀況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