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局简化食肆发牌制度 售多种指定食物许可费至少减25% 

2024年04月24日 01:30
东网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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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局将推出“综合许可证”涵盖多种限制出售食物,简化食物业发牌,并于下半年提交修例建议。
当局于去年施政报告宣布一系列简化食物业发牌制度的措施,包括推出“综合许可证”涵盖多种限制出售食物,毋须逐项分开申请。据食物环境卫生署提交立法会的文件透露,政府将于下半年提交修例建议,届时将推出全新许可证,持证者可售卖2种或以上限制出售食物,而许可证费用将比现行制度至少低25%。
根据《食物业规例》,若任何人要售卖规例附表2指明限制出售的食物,例如非瓶装饮料、凉茶、杯装雪糕、寿司及刺身等,须取得相关书面准许。在现行制度下,若要于同一处所售卖多种限制出售食物,则须就每项食物个别提交申请,而截至2月29日,约有11,000个有效许可证,涉及约7,100名持证人,当中约2,300人因在同一处所或网上平台售卖不同种类的限制出售食物,而持有多于一个许可证。
政府建议推出“综合许可证”,申请程序将与现时许可证安排相若,期限均为1年,但新证容许持证人于同一处所或网上平台售卖2种或以上限制出售食物、寿司及/或刺身加另外1种或以上限制出售食物,相关许可费用为810港元;单项食物及售卖机出售食物的费用则不变,分别维持540港元及1,360港元。以售卖2种限制出售食物的处所为例,现时需要缴交1,080港元申请许可证,新制度下仅需缴交810港元,比现行制度交少25%费用;若售卖更多种类的制出售食物,减幅将会更大。
当局表示,为推行“综合许可证”,需要修订《公众卫生及市政(费用)规例》,以订明收费及落实相关安排,计划于今年下半年向立法会提交修订附属法例建议。
另外,当局文件指,前年及去年施政报告宣布一系列措施,以简化食物业发牌制度,其中“先发牌、后审查”发牌方式已于今年2月涵盖普通食肆,申请人委聘认可人士证明已履行全部发牌条件,便可获签发正式牌照,当局会在发牌后实地审查;商业农耕农场烹调自家农产品的食物业牌照条款,则于今年上半年放宽;至于以电子方式发出牌照的工作,则将于下半年继续推行,届时可选择以电子方式领取牌照及许可证,当局会透过电脑系统,提供更多有关申请进度和状况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