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国安法后见黎智英“以身作则” 陈梓华倾向继续推动制裁

2024年04月25日 11:18
东网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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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传媒黎智英连同集团旗下3间公司,涉嫌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及发布煽动刊物等共3罪,违反《港区国安法》的案件,今(25日)在西九龙法院(暂代高院)续审。本案认罪被告、法律助理陈梓华续以从犯证人身份出庭作供,并首日接受辩方盘问。陈梓华坦言,国安法生效后,他见黎智英“以身作则”,故倾向认为需要继续推动制裁。
审讯今日踏入第66日,控方今早完成主问,陈梓华随即开始接受辩方盘问。拥有本港执业资格的新西兰御用大律师Marc Corlett,代表黎智英盘问。陈梓华在盘问下同意,最后一次亲身见黎智英,是在2020年6月16日,两人在壹传媒大楼见面。国安法生效后,他没再见过黎,两人无通电话,也没经WhatsApp对话。除了7月12至13日,他跟黎智英谈过民主派初选,他记不起在Signal跟黎有过其他对话。陈梓华称,他在2021年2月涉嫌勾结罪被捕,同年3至4月,他同意做控方证人。
陈梓华同意,他读过国安法后,得知之前有些属合法的事变成违法。不过,他当时想,既然连黎智英“呢啲级数嘅人物”,都可以无畏无惧,以身作则,因此倾向认为需要继续推动制裁。国安法生效后至他被捕,他没有直接告诉黎智英,他或李宇轩会继续做国际游说,推动制裁香港政府,黎智英也没直接指示他,继续进行或构成违反国安法的行为。
辩方之后就本案另一认罪被告、偷越边境12名香港人蛇之一的“香港故事”成员李宇轩被捕事宜发问。李在2020年8月10日被捕,同月12日获执法部门批准保释,同月23日在内地被捕。陈梓华称,李被香港执法部门拘捕后,两人曾经联络,李宇轩谈及想离港,继续打国际线,又说要借钱“走佬”,李想用“重光团队”的钱,或让陈等人筹钱,着陈梓华协助照顾其家人。此外,两人亦谈及李被捕对“重光团队”的影响等事宜。
辩方展示陈梓华在2020年10月,与执法人员所作的录影会面纪录,显示当时陈梓华说,黎智英助手Mark Simon从来没有指示或要求他做任何事情。另外,当时陈供称Mark Simon 曾向他说,香港不会再有大型社会运动发生,着陈梓华思考生活如何重回正轨。惟陈梓华今在庭上说,上述两段说话均不是事实。陈梓华说,黎智英、Mark Simon及李柱铭起初对“揽炒”抱负面态度。此外,陈梓华同意,自2020年2月24日,黎智英及Mark Simon,或他们相关公司,包括LAIS Hotel Properties Limited,都没有转帐任何钱到他的户口。
涉案4名被告包括黎智英(76岁)、苹果日报有限公司、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及苹果日报互联网有限公司。4名被告同被控一项串谋刊印、发布、邀约发售、分发、展示及或复制煽动刊物罪,以及一项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黎智英另单独被控一项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
案件编号:HCCC 5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