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拒改設牙管會主席罷免安排 議員質疑「講唔通」

2024年05月06日 10:57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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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指不會考慮改變牙管會主席委任安排。
《2024年牙醫註冊(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今日(6日)恢復審議。會上多名議員關注牙管會主席罷免和委任安排,有議員關注過去香港出現一些比較亂的時間,部分委員會有人「搞到七國咁亂」,另有議員質疑「委員會可以解散,主席唔可以罷免」認為做法「講唔通」。政府回應重申,如果出現特別情況,行政長官可宣布出缺安排,認為目前安排恰當。
對於政府指不會考慮改變牙管會主席委任安排,議員管浩鳴指過去香港出現一些比較亂的時間,部分委員會「搞到七國咁亂」,關注當局如何平衡專業自主和行政主導,促當局交代由行政長官委任有咩唔好。當局回應指如果出現特別情況,行政長官可宣布出缺安排,目前由委員會推選牙管會主席可滿足要求。
另有議員在早前呼籲政府就牙管會主席設罷免安排,惟當局表明無意更改主席罷免機制,議員陳凱欣促當局交代不設罷免的原因,指當局有部分委員會在不少於18名委員支持下即可解散,質疑「委員會可以解散,主席唔可以罷免」,認為「講唔通」。當局指在其他委員會同樣不設罷免的機制,又解釋牙管會轄下委員會解散屬另一安排。
至於上一個會議中,有議員又關注醫務委員會中止或延長醫科生實習的數目和安排,以及有議員關注為何當局容許以香港大學牙醫學院以全職教員身份取得牙管會委員的人士在退任後,仍可補留委員身份。當局回應指過去5年有約2000名醫科實習生,只有18宗延長實習時間,沒有任何一個人需要延長評核期,又同意需要確保一致性,會處理牙管會委員委任問題。
另外,草案提及牙管會在考試委員會的會議上, 4名委員(包括該委員會的主席) ,即可構成會議法定人數,議員鄧飛指該委員會共有12名委員,而考試評核局開會法定人數需要過半,問到考試委員會3分1人,即可滿足法定人數的原因。牙醫管理委員會秘書周群英指3分1人達法定人數為過去一直採用的安排。對此,鄧飛批評牙管會就考試委員會定法定人數的數目「匪疑所思」,認為考評局重要性,並不下於牙管會。
對於持續專業發展委員會的會議,同樣規定只要有4名委員(包括該委員會的主席)出席即可滿足法定人數,議員梁子穎指持續專業發展委員會委員共有7人,法定人數為4人,而考試委員會同樣要求4名委員,要求政府檢視所有委員會整體法定人數安排。
草案條文亦列明「如某人曾5度參加許可試的任何部分而均不合格, 牙管會可拒絕容許該人參加許可試」。議員陳永光關注條文中提到「可拒絕容許該人參加許可試」,而非「須」,是否意味牙管會可以不拒絕該人士參加許可試。周群英回應指現時有機制容許考生可以向牙管會提交原因作個別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