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迷你倉藏炸藥武器 男小號手判囚4年半

2024年05月10日 16:2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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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於案發的迷你倉內管有可製造炸藥的化學品。
一名小交響樂團男小號手涉嫌在紅磡鶴園東街租用一迷你倉內,儲存約10公斤可用作製造炸藥的硝酸鹽、硫磺及一批攻擊性武器等。他早前承認有意圖而管有爆炸品及管有攻擊性武器共兩罪,今(10日)在區院被判入獄4年半。
現年33歲被告文曦,是一名小交響樂團小號手。他被控於2022年9月2日,在香港九龍紅磡鶴園東街4號的「e多迷你倉」內,非法及惡意管有爆炸品,即約300克思疑低性能炸藥,約10公斤思疑可用作製造炸藥的化學品,約5克自製延時保險絲及30枚煙花製品;管有3把刀、兩把斧頭、一支棒球棍,兩支木棍及一個彈射器連43粒金屬彈丸,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
案情指,案發當日下午,執法人員在紅磡區截停被告,人員帶同被告前往該迷你倉,結果在倉內搜出多個樂器盒及行李箱等,並於內裏檢獲長刀、斧頭、約4,908克硝酸鉀粉狀固體、5公斤鋁粉狀固體、616克硫磺粉狀固體、10枚火箭和20支羅馬燄火筒等物品。紀錄指被告是該倉房的唯一租戶。
案件編號:DCCC 960/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