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軍澳打擊電動單車 4男涉無牌駕駛被捕

2024年05月14日 22:5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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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名涉案男子被帶走。
將軍澳區執法部門留意到有道路使用者在單車徑上使用電動單車及作出各種違法行為,對其他駕駛者或行人構成危險。人員一連四日(11至14日)在區內展開代號「朝陽」的行動,合共拘捕4名本地男子(19至48歲),涉嫌「駕駛未有登記車輛」、「無牌駕駛」、「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在行人道路上駕駛電單車」及「駕駛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
行動中,人員亦檢控了另外46男5女本地人、兩名新加坡籍男子、一名巴基斯坦籍男子及一名印尼籍女子,年齡介乎16至75歲,涉嫌「在行人路上踏單車」或其他與單車相關違例事項。
執法部門呼籲市民遵守交通規例,切勿使用任何未經運輸署發牌的電動車,否則可能違反《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及其他相關法例,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1萬港元及監禁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