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 拘41人包括7名外賣車手
新界南總區聯同各區執法人員於5月13日及14日一連兩日於荃灣、葵青、沙田及大嶼山展開代號「朝陽」的行動,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包括電動單輪車、電動單車及電動滑板車,以及單車違例事項。
行動中,人員共拘捕41人,包括32男9女,年齡介乎25至66歲,他們分別涉嫌「駕駛未有登記車輛」、「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駕駛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及「在行人路上駕駛電單車」等。
行動中,人員檢獲41部電動可移動工具,當中包括25部電動單車及16部電動滑板車。被捕人當中,有7名年齡介乎25至63歲的男子,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送外賣。他們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6月下旬報到。此外,人員向78名違規踏單車人士發出傳票,違例事項包括沒有遵守交通燈號或交通標誌、單車載人及不小心騎單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