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焯鴻未移除誹謗及不實言論 前助手再入稟要求頒入獄令

2024年05月16日 13:59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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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助手於周二再入稟高院。
曾揭發沙中綫工程鋼筋不合標準的「中科監察」主席潘焯鴻,於今年3月被其前助理潘麒智入稟高院民事控告誹謗,指他在Facebook貼文,指控潘麒智取走慈山寺內的一尊白玉佛像,其後又在其YouTube頻道上再談及該些事件。原告指相關言論構成誹謗並造成損害,其後獲法庭頒下臨時禁制令,潘焯鴻須移除相關誹謗及不實言論。前助手於周二(14日)再入稟高院,指對方未有移除相關言論涉藐視法庭,要求法庭頒下入獄令或罰款命令。
本案原告是潘麒智,被告是潘焯鴻。入稟狀指,原告於今年3月獲高院頒下臨時禁制令,惟被告未有依命令移除於Facebook及YouTube頻道對原告構成誹謗及不實指控之言論。原告指被告違反臨時禁制令,因此涉藐視法庭,遂入稟要求法庭向被告頒下入獄令及或罰款命令。
據誹謗案的入稟狀指,原告為一名網上電台的主持,使用「潘小文」此名字,並設有一個YouTube頻道,被告則曾聘用過原告當他的助理。據原告指,被告於今年3月14日發布貼文,內有一些圖片及他早前與原告在勞資審裁處對駁公堂時的法庭謄本,當中有內容提及原告取走了慈山寺內一尊白玉佛像。原告指該些言論均非真確且構成誹謗。同年3月13至14日,被告又於其Youtube頻道內發布相關言論,亦對原告構成誹謗,並影響公眾對原告的觀感。原告又指原本打算投資位於馬來西亞的果園生意,估計可賺取500萬港元的利潤,但因為被告的言論令其喪失了投資機會。原告遂要求法庭頒令禁制被告再作出相關的言論,並要作出賠償。
案件編號:HCMP 719/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