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日報A1:餵野鴿隨時坐監 8‧1生效可罰10萬元囚1年

2024年05月23日 03:30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過去不少議員炮轟餵飼野鴿只當作普通亂拋垃圾,罰則「明顯過低」,加上政府監管不力,令問題愈來愈嚴重,令環境衞生惡劣,批評政府遲遲不修例。政府去年提出《2023年野生動物保護(修訂)條例草案》,把禁止餵飼野生動物的範圍擴展至野鴿,而違者最高罰款10萬元及監禁一年,另就非法餵飼行為引入定額罰款5,000元機制,執法人選類別擴至食環署、康文署和房屋署,相關草案昨在立法會三讀通過,將於8月1日生效。有議員指部分市民以層出不窮的手法逃避禁餵規定,擔心餵飼手法導致搜證不足,以及執法人員人手不足,令條例成為「無牙老虎」。
實際上,政府早於2022年發出《2022年(1999年禁止餵飼野生動物公告)(修訂) 公告》,當時多名議員均質疑該次修訂為何沒有涵蓋野鴿,又指野鴿滋擾問題嚴重,而政府針對非法餵飼野鴿的罰款過低,形容市民「根本當你無到」,質疑該次修例為何不包括野鴿,促請政府盡早修例大幅增加罰則,同時加強人手處理。而政府去年提出修例,把禁飼擴展至野鴿,被批評是遲來的修例。
在立法會昨二讀辯論修訂草案期間,該法案委員會主席李世榮表示,部分動物福利團體及愛護動物人士認為禁止餵飼野鴿是對動物不友善措施,而政府應加強解說和宣傳,澄清禁止的目的。他指法案委員會觀察到部分市民以層出不窮的手法逃避禁餵規定,包括讓野生動物進食從袋中落下的食物,變成餵飼行為是無意或不經意,希望政府界定清晰指引,確保不同部門執法標準一致。
他又表示港鐵坑口站是胡亂餵飼野鴿黑點,野鴿高度聚集,排泄物讓環境衞生惡化,而且胡亂餵飼改變野鴿習性,令附近的居民生活大受影響,經常有居民向其反映「中頭獎」,希望修訂後可以提高阻嚇力,但是他擔心餵飼野鴿定義不清晰,旅客不了解本港法例惹上官司,餵飼手法令搜證不足,執法人員人手不足導致條例會成為「無牙老虎」。
針對野鴿為患,議員鄭泳舜指大角咀屋苑一帶有市民餵飼野鴿,令市民感到困惑,問題難以解決,雖然食環署有多次落區,安裝CCTV和拘捕餵飼野鴿居民,但野鴿數量很快恢復,食環署宣傳效用有限,希望今次修訂有用。另一議員葛珮帆指野鴿問題困擾多年,有市民「愛心做壞事」,而當時罰款只罰2,000多元,認為「罰極冇用」。
在執法人員方面,議員林振昇指當局需要有清晰劃分,因當局在擬議獲授權人員或指名人員職系委任名單上採取「大包圍」策略,連圖書館館長、文化工作經理、康樂助理員等等都包括在內,全民皆兵做法不聚焦。另一議員陳學鋒亦指修例擴大執法人員類別,未來將有8,200多名公職人員有權力「抄牌」罰款5,000元,但他擔心市民認知上,不知道除食環署外,房署、康文署可以票控,容易發生衝突,而賦有新職能的公職人員未必知道如何執法。
議員陳紹雄則建議可設立3至6個月的適應期,期間對違例者發出口頭警告,並加強宣傳及教育工作,讓習慣餵飼野鴿的市民知悉法例更新,他又指野鴿流連的地方不只在公園馬路,更會在屋邨等,而餵飼野鴿的人多數在清晨時分出沒,當局應該考慮增設閉路電視鏡頭以及配合創新科技搜集證據。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指政府早前已就人為餵飼野生動物問題進行修例,然而野鴿由於不屬條例下的野生動物,而且有意見認為非法餵飼罰則不夠,所以當局提出修例增加罰則和將野鴿納入野生動物之內,又指有議員關注當局是否能有效執法,因此當局已增加執法人員,同時會在非法餵飼黑點加入攝錄機,以便進行執法。
更多新聞,請瀏覽東方日報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