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涉非禮7歲女童 辯稱事主快跌倒而捉其肩膀

2024年05月23日 15:1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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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於紀律部隊宿舍的警員,涉嫌協助當時7歲,未能用鎖匙進單位的鄰居女童進屋後,藉詞檢查對方有否關煤氣而進屋,再趁機撫摸其胸部及私處。涉案男警否認一項非禮罪,案件今(23日)在粉嶺裁判法院續審。裁判官水佳麗在控方舉證完畢後,裁定案件表證成立,被告隨後出庭自辯。被告稱當日嗅到事主單位有異味認為是漏煤氣,遂到廚房檢查,但發現是食物發出的異味。他稱當時曾意外撞到事主,見她快跌倒而捉住她的肩膀。被告又稱其後給她糖果是因認為她受驚故用糖果氹她。辯方將於明天(24日)作結案陳詞。
35歲已婚被告梁桂鋒,報稱任職警察。他原被控於2023年9月20日在葵涌大窩口道某單位內,猥褻侵犯現時8歲的女童X。2013年起任警員,案發時駐守西九龍衝鋒隊支援組的被告,於案發前與X一家有交流,曾到過X的家中並知道單位客廳有閉路電視裝置。他指案發前一周,他與當時3歲的幼子玩騎膊馬時,意外令他後腦着地出血,並出現腦震盪,他需請假照顧幼子。案當日中午,幼子正在客廳睡覺,X找他協助開門,被告遂打開大門並協助X開門。被告嗅到該單位有刺鼻味道,認為是漏煤氣,故到廚房檢查。他其後解釋案發前曾因工作致右手骨折,變得特別緊張並會留意家居安全。被告又稱案發後曾看醫生證實他有嚴重焦慮及精神緊張。
被告稱,他在廚房找尋氣味源頭,其後見到地下有一紅色膠袋,他蹲下並嗅到內有刺鼻食物味道。及後他聽到兒子哭泣聲便變得緊張,他遂彈起並轉身,期間右手肘意外撞到身後的X上身令她站不穩,被告遂大力捉住她的肩膀。他到大門外察看,見到兒子睡醒並無異樣其後他回家。被告稱因擔心X獨留在家及要向X母親交代為何進屋,故及後分多次敲門找X。其後他又曾拿糖果給X,想減輕她的驚慌及「氹」她。期間他有替X打開糖紙遞給她,但糖果跌在地上,他遂叫X拾起來吃,X有拾起糖果。他亦曾叫過X到他單位看他受傷的幼子,但X沒有答允。
被告稱及後他得知X母親回到單位,他探頭出去,X卻向母親稱被告曾摸她。被告最初感愕然,其後感憤怒,並向X母親解釋屬誤會。X母親稱要向X了解並關門。被告其後多次嘗試拍門找X母親解釋,但對方沒有應門。被告亦多次嘗試致電X母親解釋,她最終有接電話,但情緒激動且不聽其解釋並聲稱要報案,被告遂表示:「尊重你決定」。控方指出,被告當日到單位並非為找尋刺鼻氣味源頭,而是要非禮X;曾向X稱她很肥很鍾意她、且曾觸碰她的胸部及下體,其後更提出想吻X的嘴唇;並沒有彎腰起身時意外撞到。對於控方指稱被告均表示不同意。
案件編號:FLCC 552/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