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酬金及工作開支償還款額檢討結果 逾30議員額度不足  

2024年05月23日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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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位議員認為酬酢及交通開支償還款額不足夠。
立法會早前就優化發還工作開支的程序的建議以及有關第8屆立法會議員的酬金及工作開支償還款額諮詢議員,有32位議員認為酬酢及交通開支償還款額不足夠、66位議員對酬金、醫療津貼及任滿酬金的水平沒有意見。就優化發還工作開支的程序的3項建議方面,超過94%對該3項建議表示同意或沒有意見。
現時立法會議員獲提供每月酬金、每年實報實銷的醫療津貼,以及金額定為議員在同一屆立法會任期內所得酬金總額的15%的任滿酬金,而議員的酬金為每月106,870元,醫療津貼為每年37,220元。
就此,超過85%議員回覆對酬金、醫療津貼及任滿酬金的水平沒有意見。但有3位議員認為工資應以甲類消費物價指數作為每年調整的基礎;1位認為應增加20%;1位議員認為可考慮增加沒有其他收入來源的議員的酬金水平。另外有1位議員認為醫療津貼應該應由現時每年的37,220元增加100%,1位議員認為任滿酬金應提高至35%。
每位議員每年酬酢及交通開支償還款額的上限為每年234,180元,以支付議員或其職員因處理立法會事務而在香港或香港以外地方招致的酬酢、聯絡及交通開支。39位議員沒有意見或認為現時的酬酢及交通開支償還款額水平足夠。在32位認為酬酢及交通開支償還款額不足夠的議員中,17位指明建議的金額介乎每年240,000元至320,000元。
另外,立法會提出3項建議優化發還工作開支的程序,包括整合開設辦事處及資訊科技開支償還款額和辦事處營運開支償還款額;修訂資本項目的價值下限,由3,000元提高至3,500元或5,000元;以無須憑單據證明的方式發還「其他一般工作開支」下的部分開支。
調查結果顯示,在回應的議員中,超過94%對該3項建議表示同意或沒有意見,而79.5%的回應議員沒有意見或同意把價值下限提高至5,000元。
2023年,每位議員僱用的全職及兼職職員的平均數目分別為5名及兩名;在2023年,56%的全職職員的月薪介乎10,000元至少於30,000元;43%的月薪為30,000元或以上;46.3%在2023年僱用的全職職員的年度加薪幅度少於5%。針對議員辦事處人手流失率方面,2023年全職職員的流失率分別為18.1%及20.9%;兼職職員分別為21%及22.7%。
就議員地區辦事處方面,根據58位議員的回覆,他們在2023年營運的地區辦事處數目介乎0至19間,平均數目為2.6間,而58.6%的地區辦事處向香港房屋委員會租用。有議員認為由於地區辦事處的營運開支龐大,獨立議員長遠而言難以由辦事處營運開支償還款額悉數支付有關開支,另有人認為由地方選區選舉產生的議員的辦事處營運開支償還款額水平應略為提高,因為地方選區的選民和服務對象通常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