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案明起裁决 预计需时两日

2024年05月29日 17:10
东网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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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名参与2020年立法会初选的泛民人士,涉嫌串谋颠覆国家政权而遭起诉,当中16人不认罪受审。去年12月控辩双方完成结案陈词,历时118日的“马拉松式”审讯正式完结。案件于周四(30日)在西九龙法院(暂代高院)裁决,预计需时两日。
这宗高院案件于去年2月6日正式开审,并移师至西九龙法院审理。本案不设陪审团,由3名国安法指定法官李运腾、陈仲衡及陈庆伟共同审理。涉案47名被告同被控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间,串谋他人旨在颠覆国家政权。其中16名被告不认罪受审,法庭早前裁定该16人全部表证成立后,10人决定出庭自辩,包括何桂蓝、陈志全、刘伟聪、邹家成、李予信、施德来、何启明、郑达鸿、彭卓棋及余慧明。其馀6人,梁国雄、黄碧云、林卓廷、柯耀林、吴政亨及杨雪盈选择不自辩,当中柯耀林传召了他的选举经理作为其辩方证人。
在这次审讯中,4名表明认罪被告,包括区诺轩、赵家贤、锺锦麟及连锁店“AbouThai 阿布泰国生活百货”的东主林景楠,先后以污点证人身份作供。另外,控方亦传召了匿名证人X作供,庭上揭露他曾用放在袋内的摄录器及录音笔,记录初选协调会议过程。控方在结案陈词时指,法庭应该采用较广阔的定义去诠释国安法第22条下的“其他非法手段”,以确保国家安全得以维护,达致打击、惩治危害国安行为的立法原意。即使被告相信他们的行为合法,也不能构成辩护理由。辩方则指,《基本法》没列明立法会议员审视议案或法案时,需考虑甚么事项。如果立法会议员发现财政预算案没着墨于五大诉求,而最终投下反对票,没人可指控他不曾审阅财案内容。
本案31名认罪被告,包括戴耀廷、区诺轩、锺锦麟、赵家贤、梁晃维、徐子见、岑子杰、毛孟静、刘泽锋、黄之锋、谭文豪、李嘉达、谭得志、胡志伟、朱凯廸、张可森、黄子悦、尹兆坚、郭家麒、谭凯邦、刘頴匡、杨岳桥、岑敖晖、王百羽、袁嘉蔚、冯达浚、吴敏儿、范国威、吕智恒、林景楠及伍健伟。法庭会在不认罪被告的审讯完结后,才处理认罪被告的判刑。
案件编号:HCCC 6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