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柱監獄外擄人案 兩人分別囚18及20個月 另兩人判入更生中心

2024年05月30日 17:5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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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當日女事主疑被人挾上客貨車。
赤柱監獄外2022年發生強擄女子上客貨車事件。有人涉嫌將女事主強行拉上客貨車,當懲教人員上前阻止時,又被拳打面部。執法人員之後截停客貨車,救回被擄女子,並拘捕4人。4名涉案人士於本月初在區院分別承認非法禁錮、普通襲擊及危駕罪,區院暫委法官鄭明斌今(30日)判處其中2人監禁18個月及20個月,並取消當時任司機的被告的駕駛資格一年。餘下兩名較年輕的被告,則被判入更生中心及接受感化一年。
4名被告依次為劉國基(37歲,裝修工人)、戴天浩(30歲,裝修工人)、蘇蔚天(17歲,侍應)及余頌恩(女,16歲,職業訓練局課程學生)。他們承認一項非法禁錮罪,控罪指他們在2022年12月17日,在香港非法禁錮金嘉裕。劉國基另承認同日危駕一輛輕型貨車,蘇蔚天另承認同日在赤柱近東頭灣道47號香港懲教學院外的52線小巴站,襲擊張志基及謝偉康。法官今判處劉及戴分別監20及18個月,劉另需取消駕駛資格一年,並需自費完成駕駛改進課程。蘇及余則分別被判入更生中心及接受感化一年。
法官指本案源於女事主與首被告劉國基的金錢過節,劉欲向女事主索回金錢,可見本案是衍生於私人金錢糾紛的非法禁錮案件。法官認為本案並非早有預謀,只是雙方爭拗後,被告一時興起帶女事主上涉事貨車,她雖有擦傷及瘀傷,但傷勢並不不算嚴重。考慮到4人夥同犯案,法官最終判處較年長的兩名被告監禁,餘下2人則判處更新中心及感化。
案情指,劉國基指控女子金嘉裕騙他50萬元人民幣(折合約53萬港元)。案發當日上午10時許,金搭小巴前往赤柱監獄探望男友,期間戴天浩及蘇蔚天叫金落車,在香港懲教學院外的52線小巴站商討上述50萬元人民幣的事宜。各方未能達成協議。此時,劉國基駕駛輕型貨車抵達,戴天浩及蘇蔚天,連同從輕型貨車落車的余頌恩,合力把金嘉裕拖上輕型貨車後座。懲教助理張志基及謝偉康得悉事件,嘗試上前阻止,但被蘇蔚天打面部。金嘉裕大聲呼救,嘗試爬出窗外,但不成功。執法人員最終在黃竹坑道對開截停輕型貨車,並拘捕4名被告。
案件編號:DCCC 758/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