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一業主不遵從清拆令 罰款逾9萬元

2024年06月06日 11:2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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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業主上周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罰款。
觀塘鴻圖道一幢工業大廈一名業主由於一直不遵從根據《建築物條例》(第123章)發出的清拆令,上周(5月28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罰款逾9.3萬元。
有關個案涉及一個面積約750平方米的天台僭建物,該僭建物並無事先獲得屋宇署的批准及同意,屋宇署遂根據《建築物條例》第24(1)條向有關業主發出清拆令。由於該名業主沒有履行清拆令,故於去年及上月先後遭屋宇署檢控。
根據《建築物條例》,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清拆令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1年,及可就罪行持續的每一天,另處罰款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