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指陳同佳仍望赴台承擔刑責 冀台新政府有新看法以人道處理

2024年06月13日 08:1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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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同佳至今未能前往台灣自首。
港男陳同佳2018年在台灣涉殺死女友潘曉穎,兼且觸發港府在2019年提出修訂《逃犯條例》,他在4年半前在港出獄後至今仍未赴台自首。協助陳同佳的聖公會牧師兼議員管浩鳴接受電台訪問表示,陳同佳自2021年離開執法部門提供的「安全屋」後,一直居於偏遠深山沒有出門,他仍然希望到台灣承擔刑責。管指任何人對事情未有定案都會擔心,期望盡快給他一個出路,對潘媽媽亦應該有個交代。
管續稱,事件只是一宗殺人案件的疑犯願意自首及受到公平審訊,可惜被政治化。但認為目前台灣已出現契機,民進黨賴清德、蕭美琴已成為新領導人、副領導人,卻失去立法機構控制權,希望新政府有新看法,最終能夠用人道立場處理事件。
另外,管提到前年曾提出協助反修例事件中被定罪的年輕人更生,撤銷他們在執法部門的刑事紀錄,改由法庭存檔,但至今未獲當局回應,他會繼續倡議,不過法庭正在審理部分國家安全案件,社會氣氛仍然緊張,相信短期內未必做到,他指出,不少涉及案件的年輕人已經有悔意,期望社會給予機會。
港府當局回應電台查詢表示,特區政府希望陳同佳能夠早日赴台承擔法律責任的立場不變,陳同佳已表明願意赴台自首,直接解決事件的方法,是台灣當局盡快批准他入境以承擔法律責任,又指批准他入境的決定權和主導權,完全在台灣當局。至於撤銷涉及反修例案件青年在執法部門的刑事紀錄,現行《罪犯自新條例》下,任何人首次在香港被定罪,判刑不超過監禁3個月或罰款1萬元,且3年內並未在港再被定罪,定罪便會變為「已失時效」,指《條例》已顧及更生考慮,政府現時並無計劃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