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选47人案2被告脱罪 港府仅就刘伟聪提上诉 拟放生李予信

2024年06月13日 19:58
东网电视
更多新闻短片
律政司在限期前只正式就刘伟聪(左)的无罪裁决提上诉,李予信(右)被放生。
47名参与2020年立法会初选的泛民人士,涉嫌串谋颠覆国家政权而遭起诉,当中16人不认罪受审,法庭上月裁决。除一直获保释的李予信及刘伟聪罪脱外,其馀14人罪成,包括前立法会议员黄碧云、林卓廷和梁国雄。这是国安法生效以来,首次有被告脱罪。律政司当日表示,拟就李予信及刘伟聪无罪裁决提上诉。今日(13日)是上诉限期最后一日,律政司确认,只正式就刘伟聪无罪裁决提上诉,但没有就李予信脱罪申请上诉。
涉案47名被告同被控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间,串谋他人旨在颠覆国家政权。其中16名被告不认罪受审,包括何桂蓝、陈志全、刘伟聪、邹家成、李予信、施德来、何启明、郑达鸿、彭卓棋、余慧明、梁国雄、黄碧云、林卓廷、柯耀林、吴政亨及杨雪盈。最终法官在上月29日裁定,除刘伟聪及李予信外,其馀全部被告均知悉及参与“35+”计划,并有意图颠覆国家政权,运用权力否决财政预算案,迫使政府回应五大诉求,裁定14人罪成。
法官在判词中指,戴耀廷提出运用权力否决财政预算案,会造成香港宪制危机,而罪成被告都有份参与。法官在判词强调,所有旨在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或活动,不论其形式及方法,均不可能视为可接受或可容忍的。法庭已排期6月25日听取求情陈词。14名罪成被告全须还押。
裁决后,控方表示拟就脱罪两人提上诉,两人续准保释等候上诉结果。律政司今日回覆查询时指,律政司已根据《刑事诉讼程序条例》(第221章)第81DA条,就被告刘伟聪的裁决提出上诉。律政司没有就另一被告李予信的裁决提出上诉。
案件编号:HCCC6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