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牙管會委員載列執業名單10年 紀律研訊法定人數增至5人

2024年06月14日 16:0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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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擬增牙醫管理委員會紀律研訊法定人數。
政府就《牙醫註冊(修訂)條例草案》提出修正案,建議在草案增加牙醫管理委員會紀律研訊法定人數等。
在牙醫管理委員會的設立及組成方面,建議其中1名由香港牙醫學會理事會提名的牙管會委員,須列載於執業名單合計至少10年。在牙管會主辦許可試方面,如該人曾5度參加許可試的任何部分,而均不合格曾在許可試中,有任何一部分5次不合格,牙管會可拒絕容許該人參加許可試。
另外在紀律研訊的法定人數方面,牙管會紀律研訊的法定人數增至5人,並須有至少1名屬業外人士的委員。
健康事務委員會健康方面,事務委員會的組成中「1至3名並非牙管會委員而牙管會認為適當的人士」,至少有其中1名是註冊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