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揭私營露營場地僅1成持牌 9成無買保險

2024年06月17日 10:0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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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調查22個聲提供露營服務的場地。
本港郊外山明水秀,不少家庭以至旅客都會到野外露營,造就近年私營露營場地冒起,提供包括露營車、宿舍及「豪華露營(glamping)」等服務。不過,消委會搜集了22個聲稱以不同方式提供露營服務的場地向政府查詢牌照事宜,揭發約4成場地懷疑違例發展「度假營」或需要繼續跟進,僅3個場地(約1成)持賓館(度假營)牌照或會社合格證明書,亦只有3個場地有購買第三者責任保險。消委會促請相關場地經營者審視其土地法規等問題,政府亦可考慮是否需要為此類場地發牌,加強對消費者的保障之餘,亦可為訪港旅客提供另類旅遊體驗,促進本港深度遊的發展。
消委會在於今年3月至5月,於網上搜集了26個分布於不同地區、聲稱以不同方式提供露營服務的場地名稱及地址,除去4個聲稱已結業的場地,共檢視了22個場地的相關土地用途及牌照事宜。此外,再隨機抽出當中7個有提供「豪華露營」服務的場地作分析,了解其收費、設施、限制及免責條款與細則等。
根據規劃署資料,22個場地中有6個位於「康樂」地帶、1個的用途在法定圖則生效前已存在,毋須向城規會申請規劃許可,以及1個獲有效的規劃許可,用作臨時度假營及附帶相關工程。22個場地中10個位於元朗、6個在大嶼山、4個位於上水、其餘2個分別位於西貢及長洲。該署其後(6月11日)指,再多4個場地不屬於《城市規劃條例》下的違例發展,以及在視察中發現有1個場地已空置。如有足夠證據證明餘下9個場地(41%)屬違例發展,規劃署會採取執管行動。而牌照處證實22個場地之中只有2個持有賓館(度假營)牌照,1個則領有會社合格證明書。
7個提供「豪華露營」服務的場地中,只有3個明確表示有購買第三者責任保險。調查亦發現,只有1個場地表示入住者要在入場時閱讀規則和簽署免責聲明,部分場地則只在網站列出各項條款及細則,例如入住者須自行承擔一切意外風險及責任,在場地內引致的自身意外、死亡或任何形式的損失,入住者均無權向場地/任何相關工作人員提出索償或追討責任。只有2個場地有職員24小時在場內駐守,另外3個場地則只在特定時間有職員當值,其餘時間只能致電或以即時通訊軟件尋求協助,入住者若遇上緊急情況,未必能第一時間獲得支援。
各場地提供不同種類及大小的帳營,部分「豪華露營」帳營設有獨立浴室和洗手間;面積較細的帳營,入住者則需與其他營友共用洗手間和浴室。周末或假期預約各種帳營的收費普遍較高,以面積最大(約380平方呎)的1款帳營為例,星期六或公眾假期及前夕入住,每晚收費2,700港元,較其他日子(1,750港元)高54%。全部場地均須預繳全額營費,部分場地要求入住者另外繳付按金。除非遇上惡劣天氣或突發情況,大部分場地均不容許取消預約,亦不會安排退款;只有4個場地容許攜帶寵物,但每隻寵物卻要另外收費100至300港元不等;部分場地位於封閉道路區域((如西貢及大嶼山),駕車人士須持有「禁區紙」方可駕車前往,亦可能需向場地繳付泊車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