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2020年示威阻差办公 脱罪仓务员遭上诉 案件发还重审

2024年06月17日 15:11
东网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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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时,铜锣湾有大规模示威运动。
2020年7月1日有大批市民上街示威及抗议《港区国安法》,期间一名青年被指阻碍警员拘捕另一名女子,遭起诉一项阻差办公罪受审。裁判官彭亮廷最终裁定控罪表证不成立,青年当庭释放。律政司不服判决提上诉,高院今(17日)颁判词,裁定律政司上诉得直,将本案发还另一位裁判官重新审理。
报称兼职仓务员的李兆聪现年21岁,控罪指他于2020年7月1日,在铜锣湾时代广场勿地臣街出口,故意阻挠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员25799。控方案情指,执法人员截停一名姓刘女子的时候,被告在刘的前方,他伸手尝试拉走刘,但未能成功。其他执法人员上前制服被告。执法人员对姓刘女子作出的拘捕不合法,故并非在正当执行职务,裁定青年面对的控罪表证不成立。
高院法官今指,在毋需答辩阶段,控方只须提出证据,当执法人员采取行动截停制伏刘时,她合理怀疑刘已或将或意图干犯任何罪行,裁判官不应考虑证据是否足以证明刘干犯非法集结罪,也不应就着事实及证人的可信性作出裁断。另外,裁判官考虑表面证据是否成立时,他对执法人员驱散行动的个人意见不应是相关的考虑。总括来说,原审裁判官法律上犯错及没有正确考虑、分析及评估所有应被考虑的证据,和错误考虑了他不应考虑的事项。考虑到本案整体情况,法官裁定律政司上诉得直,将本案发还另一名裁判官重新审理。
案件编号:HCMA 81/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