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館業修訂條例生效至今 60個賓館牌照未獲續牌

2024年06月19日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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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旅館業(修訂)條例》生效至今,有60個賓館牌照未獲續牌。
現時全港舊式商住大廈中不乏無牌或影子賓館營運,對住户和旅客構成安全風險,甚或影響旅館業界和本港旅遊業的聲譽。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今日(19日)書面回覆議員質詢表示,《2020年旅館業(修訂)條例》生效至今,共有60個賓館牌照的續牌申請因公契或政府租契有使用限制規定而未獲續牌,當中有15宗個案提出上訴,5宗維持不獲續牌決定,1宗由持牌人撤回上訴,其餘9宗正處理中。
麥說,截至今年4月底,全港持有賓館(一般)牌照的處所為1410個,而由今年初至4月底,牌照處共收到480投訴個案,並巡查了3048個懷疑無牌酒店或賓館,當中68個被檢控,42個已定罪。若按18區分布,牌照處在油尖旺區巡查最多懷疑無牌酒店或賓館,有1302個;其次為灣仔,有702;至於中西區及離島區,亦分別巡查了211及209個。
在執法方面,牌照處若發現有人涉嫌經營無牌賓館活動或接獲舉報時,會於短時間內巡查有關處所,並視乎每宗個案的具體情況,採用最適當和最有效方式跟進搜證,例如在不同時間進行突擊巡查、與其他有關部門進行跨部門聯合行動、或採取「放蛇」蒐集證據等。
另外,牌照處在考慮有關處所是否獲發牌照前,會考慮處所所在的大廈的樓面面積及其逃生樓梯的整體容量,以評估有關處所可接待客人的數量,亦會要求有關處所必須符合有關樓宇和消防安全的規定。牌照生效期間亦會進行抽查,並要求所有賓館持牌人每年遞交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確保處所本身符合有關樓宇和消防安全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