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日報A1:一條命罰5萬 職安拆彈淪空談

2024年06月20日 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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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於去年4月修例提高職安健罪行罰則,提高罰款額至1,000萬元及最高可監禁兩年,惟工業意外仍舊頻生。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表示,截至今年5月31日,勞工處就8宗致命工業意外提出111項檢控,其中一宗個案已完成法庭聆訊,兩名非建造業工業經營東主被分別罰款5萬元。有議員認為判罰過輕,質疑修例增加阻嚇力形同虛設,斥個案明顯輕判,孫重申判罰是法庭決定,且修訂罰則後的個案數量仍然很少,當局會於法例實施兩年後檢討判罰情況,再向立法會交代。議員吳秋北質疑罰則過輕,更指「立法都無法制止工業意外發生,咁個法例有咩用?」勞福局則稱,考慮循可公訴罪行的程序處理近期多宗嚴重工業意外的檢控事宜。
議員林振昇昨日在立法會質詢職安健罪行罰則修訂後的情況,及當局有否就判決提出覆核或上訴。孫玉菡回應,2023年4月28日至年底,以及由今年1月至5月底,勞工處分別錄得19宗及10宗致命工業意外,而截至今年5月31日,該處已就8宗致命工業意外引用職安健修訂法例向涉事持責者提出111項檢控,但僅有一宗個案完成了法庭聆訊,兩名非建造業工業經營東主被分別罰款5萬元。就有關個案,勞工處指,兩人是非建造業工業的經營東主,因違反《職安健修訂法例》的規定,包括循簡易程序下的一般責任條文而被檢控,最終被法庭分別罰款5萬元。
林振昇認為,職安健法例簡易程序罪行罪成個案僅被罰款5萬元,質疑當局修例增加阻嚇力形同虛設,直言「(即使)有阻嚇力,可能都係狐假虎威」,他認為,持份者並非擔心勞工處的罰則,或更擔心發展局的懲處。另一名勞工界議員周小松亦認為,該宗案件明顯輕判,但當局亦無上訴,質疑如何證明當局有信心打擊職安相關罪案。
孫玉菡解釋,政府曾考慮是否就判刑提出覆核或上訴,惟經仔細考慮個案的所有有關情況後,認為相關判刑並不屬於原則性犯錯或明顯不足,故最終沒有向法庭提出覆核或上訴申請。他又指,就每宗個案向法庭呈交檢控要求時,都已清楚解釋已修訂法例,顯示出社會認為涉及工業意外的罰款應大幅增加,惟最終判罰多少是由法庭決定。
議員吳秋北明言「立法都無法制止工業意外發生,咁個法例有咩用?」,他關注當局會否就工業意外作相關調查研究,以更針對性制訂措施及法例。孫玉菡表示,會從每宗工業意外中仔細吸取教訓。他又稱,至於近期多宗嚴重工業意外,勞工處在完成相關的調查工作後,會徵詢律政司法律意見,並考慮循可公訴罪行的程序,向持責者提出檢控。孫的說法是改變上述案件以簡易程序提控的做法,一般以公訴罪行展開檢控,案件均較嚴重、且會交較高級法院處理。
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蕭倩文表示,職安健罪行罰則修例至今,完成法律程序的個案數量尚少,需要時間觀察,她期望法庭判刑時盡量符合社會期望,相信社會較多關注的案件,如安達臣道冧天秤意外等判罰應會反映社會關注。她又提到,勞工處在檢控上也擔當關鍵角色,包括搜集檢控資料、是否申請上訴等,惟重申單靠罰則不能起太大作用,要真正改善工業安全問題意識,仍需各界多管齊下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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