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龙小队案续审 执法人员否认意图灌被告饮消毒药水

2024年06月20日 15:41
东网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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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今日在高等法院续审。
2019年“屠龙小队”等人涉嫌放置或引爆爆炸性装置、管有手枪及串谋谋杀执法人员,事件中多人被捕,部分人被控串谋引爆订明目标罪,违反《联合国(反恐怖主义措施)条例》,是律政司首次引用该罪作出检控,一旦罪成可被判终身监禁。涉案6男一女不认罪,案件今(20日)在高等法院续审。执法人员否认曾意图灌其中一名被告饮消毒药水。
控方传召拘捕被告赖振邦期间检取证物的姓刘执法人员作供。刘说,2020年1月17日,他到旺角“3C维修工作室”以涉串谋伤人拘捕赖振邦。刘承认,当日检取店内手机和平板电脑后,没有问赖哪一部属于他。辩方向刘指出,刘检取证物后,拿着“滴露”,想灌赖饮消毒药水,刘否认。辩方又表示,工作室内不少卡片都有政治立场,因此刘视该工作室为“黄店”,刘不同意。
7名不认罪被告分别是张俊富、张铭裕、严文谦、李家田、赖振邦、许湛荣及女被告刘佩凝,年龄介乎20至29岁。首6名被告同被控《联合国(反恐怖主义措施)条例》下的“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及属交替控罪的“串谋导致相当可能会危害生命或对财产造成严重损害的爆炸”。6人另被控串谋谋杀香港警察。李家田另被控“意图危害生命而管有枪械及弹药”罪,刘佩凝则另被控“串谋提供或筹集财产以作出恐怖主义行为”罪。
案件编号:HCCC 164/2022、HCCC 255/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