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屡发煽动意图内容 无业汉毋须答辩 还押至8.7再讯

2024年06月21日 12:50
东网电视
更多新闻短片
案件今(21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
一名58岁男子被指在23条立法后,在社交媒体发布煽动内容。他被控“明知而发布具煽动意图的刊物”罪,案件今(21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暂时毋须答辩,裁判官应控方要求,把案件押后至8月7日再讯,期间被告须还押。
58岁被告区建威,报称无业。控方今日申请押后,以便检视相关电子设备。辩方没有反对押后,也无保释申请,裁判官遂下令被告还押候讯。
被告被控于今年3月23日至6月19日期间,包括首尾两日,在香港明知刊物具煽动意图而发布该等刊物,即在YouTube、Facebook及X发布陈述、相片及或图片,具意图引起中国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区的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定的国家根本制度的憎恨或藐视,或对其离叛;引起中国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区的人,对特区的宪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机关的憎恨或藐视,或对其离叛;及或煽惑他人作出不遵守特区法律,或不服从根据特区法律发出的命令的作为。
案件编号:WKCC2719/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