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傭抵港一個月後確診麻風 議員倡完善外傭驗身機制保障僱主

2024年06月21日 15:5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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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多家庭聘請外傭打理家頭細務。
近日有網民在社交平台發文投訴,指新聘請的菲傭工作一星期後便出現皮膚問題,一個月後求醫時被診斷患上麻風病。醫生估計傭工在菲律賓感染。網民質疑外傭來港前必須驗身,質疑中介疏忽或外傭刻意隱瞞。議員促請港府改善外傭驗身機制。勞工處指僱主可要求更多身體檢查項目。衞生防護中心重申麻風不會輕易人傳人,在本港傳播的風險低。
事主早前聘請的外傭在4月24日抵港工作,負責照顧事主的兒子,入屋一星期後開始發病,身上出現紅點,兩星期後出現手腫腳腫,遂到將軍澳醫院求醫,上星期被診斷患上麻風病,並稱獲醫生告知早於菲律賓受感染。事主透露一家三口已檢查身體,暫未被傳染,但由於麻風潛伏期長達20年,擔心隨時中招。
不過,外傭早前驗身報告顯示為健康及適合擔任家傭工作,該僱主質疑中介疏忽或外傭刻意隱瞞。但外傭堅稱不知患病。涉事的僱傭中心表示香港和菲律賓的診所和化驗所並不檢測麻風病,正與事主商討處理方案,又提出可在外傭出院後為對方安排住宿,但不作賠償。
議員顏汶羽指,現行政策並未規範外傭職前體檢要求,按照業界常見做法,麻風等許多不同疾病都不屬驗身報告檢測範圍,港府有必要透過設立外傭體檢項目及體格標準,釐定外傭合適身體的準則。若僱主在外傭抵港後安排的驗身結果,與原居地驗身報告有明顯差異,則應容許僱主提出無條件解約。
勞工處回覆東網指,聘用外傭的「標準僱傭合約」列明,外傭來港前須接受體格檢驗,並將報告交予僱主審閱。目前,《職業介紹所實務守則》夾附的職業介紹所與外傭僱主簽訂的服務協議樣本中列出驗身項目供僱主參考,包括胸肺X光及乙型肝炎等。如有需要,僱主可要求中介安排外傭進行更多項目的身體檢查。如外傭拒絕驗身等,僱主可拒絕簽署合約聘請外傭。
衞生防護中心今表示,麻風病不會輕易人傳人,包括不會因握手或擁抱、共享食物或相鄰而坐等日常接觸而傳播,只會透過持續及密切接觸數月至數年以上方會傳播。本港亦
備有多藥物療法的抗生素,有效治療麻風患者開始接受治療後,便不再具傳染性。
中心引述世衞指出,有強力證據顯示卡介苗可有效預防麻風感染,本港嬰兒於出生後會接種卡介苗,接種覆蓋率一直接近100%,因此麻風在本港傳播的風險低。而本港在2014至2023年間,每年有1至9宗個案,當中逾80%為輸入個案,餘下則為復發個案或早於數十年前已感染的較年長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