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銀前聯席董事洗黑錢逾億元判囚10年 官指須具阻嚇性

2024年06月21日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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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指,本案牽涉國際元素,判刑須具阻嚇性。
前瑞士銀行聯席董事於兩年間,涉向兩名內地客戶聲稱以人民幣匯款來港有麻煩,着兩人把款項存入他的內地銀行戶口。兩人先後把約1.3億港元存入該董事戶口,他卻把款項據為己有。執法部門調查發現,他在案發時持有6輛法拉利等名車及多個在英國及內地的物業。該董事早前承認兩項洗黑錢罪,今(21日)被判入獄10年。法官指,本案牽涉國際元素,判刑須具阻嚇性。
36歲男被告孫健榮,案發時為瑞銀聯席董事。他承認兩項洗黑錢罪。控罪指被告於2016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28日,在香港以其在滙豐銀行及恒生銀行的戶口處理從可公訴罪行獲得的得益,涉款逾1.3億港元。案情提及,被告於2013年12月起為瑞銀香港的聯席董事。
案情顯示,2014年3月起,被告為從南京來港定居的內地男女于全利及樓小洁,在港開設的瑞銀戶口之客戶顧問。被告於2016年10月,向兩人稱以人民幣匯款來港會有麻煩,着兩人把款項存入他的內地戶口,他再把款項轉為港元或美元帶來港,再由其表親的香港戶口轉到兩人的瑞銀戶口。兩人於同年11月起至2018年2月,把約1.32億人民幣轉到被告的內地戶口。2018年6月被告離職,新的客戶顧問更新事主帳戶發現戶口負債高達1.24億港元。瑞銀最終報案。
案情續指,執法部門調查發現,被告案發時持有6輛法拉利及林寶堅尼等名車,並持有3個在英國及兩個在內地,共值2,900萬港元的物業,另外亦在案發時間於英國倫敦購入合共有27個單位之物業。調查又發現,稅單顯示被告於2014年至2018年間總收入僅400萬港元,但案發時他持有的銀行戶口曾存入約1.34億港元。
案件編號:HCCC 7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