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桂思開漏藥案 獲撤控誤殺罪兩醫生申請訟費 押至7.18裁決

2024年06月27日 16:4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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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醫生陳小劍(左一)及林治崑(右一)獲撤控誤殺罪現申請訟費。
身為乙型肝炎帶菌者的兩女母親鄧桂思,2017年因腎病到聯合醫院覆診,惟該院兩名主診醫生林治崑及陳小劍疑因「開漏藥」,導致鄧婦出現急性肝衰竭死亡,終年43歲。2021年兩人被醫委會裁定兩人專業失當成立,被判除牌但獲緩刑。兩名醫生去年1月被控誤殺罪,同年8月獲撤控。兩名醫生今(27日)向東區裁判官申請訟費。庭上披露,撤控其中一個原因,是牽涉醫學訓練的證人決定不作供。控方坦承現在看來,當初檢控或非最英明、最好的決定,但指醫生自招嫌疑。裁判官押後至7月18日就申請作裁決。
兩名被告分別是50歲林治崑及45歲陳小劍,均報稱醫生,他們原本各被控非法殺死鄧桂思,案發日子橫跨2017年1月20日與2017年8月26日之間。2023年8月,本案第4次提訊時,控方表示,考慮《刑事檢控守則》及作多次覆核後,決定申請撤銷兩項誤殺罪。被告方申請訟費,控方認為,較適合做法是等待鄧桂思死因研訊結束才處理。至今年5月,死因庭陪審團裁定鄧桂思死於不幸,死者是因服用高劑量類固醇,但沒有處方抗病毒藥物而死亡。
兩名醫生今日沒有到庭。辯方指,兩名被告在被捕前,從沒邀請接受調查。就證據而言,控方根本無可能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控方則表示,兩名被告曾在醫務委員會紀律聆訊中承認疏忽,有自招嫌疑成分。而被告的疏漏屬嚴重,人命攸關,認為行為構成值得譴責,法庭可行使酌情權,拒批訟費。
控方透露,最初是死因裁判官轉介才開始刑事調查。本案中,有專家證供顯示,申請人知道死者患乙型肝炎,但沒有開抗病毒藥,導致急性肝衰竭,死者最終死亡,形容控方案情不是那麼弱。控方另在庭上披露撤控決定原由,其中一項是有證人不作供,削弱了控方案情,該些證人包括醫學院相關人士,證供牽涉被告接受的醫學訓練。他們不作供,令控方案情「稍微打咗折扣」。加上考慮到抗辯理由、公眾利益,最終決定撤控。
案件編號:ESCC98/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