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控訴外傭疑瞞麻風腳傷 促嚴管驗身增保障

2024年07月02日 00:0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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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有不少家庭聘請外傭,截至上年年底,香港約有35.6萬名外傭,惟外傭中介公司亂象叢生。本報訪問兩名僱主,其中一名僱主指外傭在菲律賓當地感染麻風病,但驗身報告顯示正常,中介公司其後更突然擅自安排外傭回菲律賓,僅賠償3萬元;另外一名僱主則懷疑外傭濫報工傷,指外傭去年年底到家後一直掩藏自己腳受傷,直到今年3月突然稱自己工傷,僱主指該外傭的驗身報告顯示正常,但明顯腳部有問題。有議員指政府應建立驗身報告標準,列名何謂「fit to work(適合工作)」,而發生問題後僱主一般不知道如何求助,建議政府成立一站式熱線,全面檢討外傭政策。
化名李太的僱主表示,她今年年初到安樂窩僱傭中心聘請1名菲律賓外傭,而外傭在今年4月到家開始工作,但已經發現外傭出現疑似「皮膚過敏」的紅痕,即便到診所看診後仍沒有好轉,甚至出現手腫腳腫的情況。直到5月23日晚,他們帶外傭到醫院治療後,確診外傭有傳染性麻風病。
李太將此事告知中介公司後,中介公司以手續合法合規為由拒絕承擔責任,甚至稱有專業的律師團隊、耗得起,至相關報道出街後才作道歉,並指會處理外傭的醫藥費和機票,而到6月21日晚上7時半,中介公司突然通知她外傭將會乘搭晚上10時半的航班回菲律賓。李太稱事情十分「突兀」,表示醫生早前指需要完成幾期的療程才可出院,質疑為何外傭可以康復出院、沒有通知僱主完約的情況下可以離開香港,而僱主對此不知情。中介公司則指只會賠償2萬中介費以及額外一萬元用作清潔費、身體檢查費,但李太指麻風病潛伏期長達20年,擔心家人受影響,而外傭來港後明顯有迹象,質疑為何驗身報告沒有顯示這一點,她直言「唔知份報告點樣做出來」,而香港的中介公司也將責任推給菲律賓公司。
另一名僱主化名陳小姐,她表示去年年底外傭到家工作後一直穿着襪子,心感疑慮便帶外傭到診所就診,醫生指腳部傷口只是外觀問題,沒有傳染性,懷疑是消毒藥水刺激所致。但到今年3月時,外傭突然報稱傷口為今年1月的工傷,而在此期間,外傭只能留在陳小姐家中不能解僱,陳小姐也無法聘請另一名外傭。直到6月12日,勞工處才出信證明外傭並非工傷。
陳小姐質疑中介公司的身體報告顯示一切正常,但聘請後卻帶來一系列麻煩,認為身體檢查應該更全面,而非簡單指「fit to work」,認為政府應該加強規管驗身報告內容及中介公司,保障僱主權益。
議員顏汶羽表示相關情況並非個別個案,雖然條例規定外傭需要在原居地驗身,但「fit to work」的定義並不清晰,如感染愛滋、梅毒等情況是否等於不適合工作也處於模糊地帶,他又指上述外傭的情況未必在現時驗身報告的範圍之內,因此建議政府需要設立標準。
顏又指當市民聘請外傭時出現問題,大多數不知可向誰求助,建議政府成立外籍家庭傭工一站式熱線,並全面檢視外傭政策,列明標準,不然會再出現「口同鼻拗」的情況,他又建議如在3個月試用期內解約,不能只有僱主單方面賠錢,而是應和外傭共同分擔,因「勞資雙方都可以有啱同唔啱」,目前也有部分外傭「純粹來香港醫病」,因此政府法規要講清楚僱主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