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浸式文娛活動興起 議員指場地不足 促工廈增作表演場所

2024年07月03日 12:3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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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適合作沉浸式演出的場地並不足夠。
近年全球興起各類沉浸式文藝和娛樂活動,包括透過場景營造及科技等結合,增進觀眾的參與和互動。有議員今日(3日)在立法會大會上提出質詢,指本港適合作沉浸式演出的場地並不足夠,問及當局會否鼓勵相關產業、工廈增加作文化藝術或康體娛樂場所的面積。
提出口頭質詢的議員梁毓偉指本港適合作沉浸式演出的場地並不足夠,而一些私人物業例如工廈亦無法成為展演場地,窒礙沉浸式產業發展,詢問當局自2018年重啟「活化工廈計劃」後,共收到多少宗重建和改裝整幢工廈的申請,以及其中因應該計劃而增加作文化藝術或康體娛樂場所的面積為何,以及有否措施鼓勵並扶助相關活動形成新興產業。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楊潤雄表示,在重建工廈政策上,發展局容許放寬最高核准非住用地積比率上限20%,而截至2024年6月底,城市規劃委員會批准了71宗因重建工廈而放寬地積比率的申請,落成後可望提供約150萬平方米的新商貿或工業樓面的面積,其中經重建工廈的商業樓面可作文化藝術和康體娛樂場所用途,但他指有關樓面的落實用途是業主的商業決定,因此政府沒有備存工廈重建後作文化藝術或康樂娛樂場所的數字。
在改裝整幢工廈方面,他指發展局會免收豁免書的費用,條件是工廈完成改裝後,業主須將不少於10%的面積應於政府指定用途,如文化藝術工作室、創新科技初創企業的培育場所等位置,截至2024年6月底,地政總署一共接獲9宗就改裝整幢而提出的相關申請,2幢改裝後的擬議用途為辦公室、食肆、康體文娛場所等非工業用途,涉及的總樓面面積一共約15,000平方米。他指政府會酌情容許工業和非工業用途並存,但工廈本身用作工業用途,放寬措施涵蓋的用途不包括任何直接提供服務或貨品,以吸引公眾到訪的用途或活動。
梁又問及政府會否推出長遠策略,培育沉浸式文娛產業。楊回應稱,政府透過硬件設立,改善在康文署的表演場地,資助計劃也會鼓勵藝團使用沉浸式科技,又指目前措施已在配合發展方向。
議員馬逢國指多年前有數百個文化藝術界棲身在工廈內,而從業者表示活化工廈政策將他們從工廈趕出去,當時政府指會有政策保障這情況不會發生,但目前連政策造成的影響也不清楚。當局表示2018年重啟活化工廈政策希望有效運用現有工廈的土地資源,大廈活化後用途有很大彈性,如何使用需要由市場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