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藥店「両變錢」蟲草磨粉劏內地客 職員判監四周兼賠款

2024年07月03日 16:0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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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
去年9月,香港海關接獲一名內地遊客舉報,指一間位於旺角區的藥店,有一名男職員向其銷售蟲草,當日受害人已在店中選購了1400港元的藥物,惟該職員表示只需購買1680港元的蟲草,便可免除早前購買藥物需繳付的1400港元貨款。
受害人雖多次明確查問,是否就所有貨品只需繳付1680港元,惟該職員對有關查問一直含糊其辭,並遺漏貨物的總價,例如只回覆受害人1680這個數字,以及一両有十錢,讓受害人相信僅用1680港元,便可購買一両蟲草及早前選購的藥物。
直至蟲草被磨粉,該職員始向受害人表示,蟲草是1680港元一錢,購滿一両才可把早前購買的藥物全數免單。由於蟲草已被磨粉,縱使受害人已向職員爭辯,最終受害人需繳付16800港元,即預期售價的10倍購買。
該職員今日(3日)在法庭已被定罪,主任裁判官在判刑時,考慮到犯案地點在遊客區,而受害人是一名遊客,有關罪行影響香港的聲譽及形象,因此刑罰須具阻嚇性,因此判處被告即時監禁4星期,及需向受害人賠償16800港元。海關歡迎法庭裁決,認為裁決對業界作出了清晰明確的警示,此類俗稱「斤、両、錢」的不良營商手法足以被判處監禁,海關絕不姑息此類違法行為,會繼續嚴厲執法。
海關同時呼籲業界切勿心存僥幸,消費者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保留單據,如遇到懷疑不良營商行為,應向海關作出舉報。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商戶如在交易過程中遺漏或隱藏重要資訊,因而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消費者作出交易決定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港元及監禁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