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指安置單位不足劏房數目一半 近6成人盼加快輪候公屋時間

2024年07月10日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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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港劏房數目居高不下。
政府「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將於8月提交建議取締劣質劏房,而房屋局就曾經提到會考慮將過渡性房屋用於安置相關劏房居民。關注基層住屋聯席就政府安置建議及支援政策發表相關調查報告,指出全港分間樓宇單位數目有108,202個,但現時營運中及即將落成的過渡性房屋及簡約公屋項目合共只能供49,669個單位,即分間單位比相關安置單位多超過1倍。聯席擔心有關單位數量不足應付被取締戶的需求,建議政府應善用市區閒置的政府土地興建公屋,或收購工廈作租置屋邨。
聯席發言人引用統計處人口普查2021數據,指出全港分間樓宇單位數目接近11萬個;而現時營運中及即將落成的53個過渡性房屋項目,以及即將落成的13個簡約公屋項目,合共可提供的單位亦只有近5萬個。換言之,即使被取締劏房住戶全部獲安置到有關過渡性房屋及簡約公屋,仍有5.8萬名居民會面臨流離失所。他又指出,全港18區中,有14區的過渡性房屋項目及簡約公屋單位數目低於分間樓宇單位數目,有9區相關安置項目單位數更比同居分間樓宇單位數目少80%。油尖旺區共有26,266個分間樓宇單位,為全港最高;但同區可供入住的過渡性及簡約公屋數量為零。同區安置單位不足,不少被取締單位的住戶或要離開原區居住。
調查數據顯示,就取締劣質劏房的潛在受影響居民的安置方案及相應支援的選擇,有58.8%希望「加快或縮短輪候公屋18個月」;而「原區公屋」 及 「搬遷津貼」分別有48.8%及48.4%。聯席表示,若受訪者的不適切居所被取締時,他們希望可到居住時間較穩定,亦希望可以原區安置。他提到,有受訪者表示 「唔想住兩年又再搬」,因為搬屋開支高昂又麻煩。調查亦發現,家庭受訪者普遍「唔想搬區」,擔心要面對子女轉校、社區熟悉程度等問題,有受訪者表示如非原區安置,寧願政府提供資助搬到同區另一個劏房。
聯席建議政府在進行安置時,盡可能在劏房集中的區域興建不同種類的房屋,為相關劏房戶提供安置選擇。至於居住年期,聯席發言人就建議政府將過渡性房屋及簡約公屋的租住年期延長至劏房戶輪候到公屋爲止。他又提到,房委會應善用市區閒置的政府土地及私人遊樂場地契約土地,改建成公屋;亦可參考柴灣華廈邨做法,選擇並收購租用率較低且業權較集中的工廠大廈,並在妥安置工租戶後將其改建為租住屋邨,滿足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