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高層陳奮獲撤企圖強姦罪 訟費上訴遭駁回 判詞指自招嫌疑
2024年07月11日 12:3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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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陳奮(中間無呔),報稱任職商人。
地產商中國恒大集團香港公司男高層陳奮,被指於2021年3月企圖強姦一名女子。陳奮其後被控企圖強姦罪,惟因事主情緒受到困擾,拒絕再提及事件,控方終不提證供起訴被告。辯方申請訟費遭拒。陳奮不服決定,上周五(5日)向終院提上訴許可申請,結果被即時駁回。終院今(11日)頒判詞解釋理據,指案中有充分理據指控陳奮自招嫌疑,判詞另透露事主聲稱,遭性侵時多次向陳奮說「你知唔知我老竇係邊個?佢返嚟會殺咗你!」陳奮卻說不在乎。
37歲申請人陳奮,報稱任職商人。他被控於2021年3月2日企圖強姦女子X。原審法官張慧玲認為有獨立證供支持X的指控,陳奮屬自招嫌疑,故拒絕給予訟費。陳奮就訟費命令上訴,終院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及林文瀚上周五聽取陳詞後,即時駁回上訴許可申請,維持原本決定,並於今日頒判詞解釋原因。
終院在判詞中披露案情,提及X在證人供詞中說,申請人性侵她,過程中,她不斷向被告說「放手,放開我!你知唔知我老竇係邊個?佢返嚟會殺咗你!」申請人卻用普通話回應說,「我不在乎你的父親是誰,我現在想要」。事後,申請人傳訊息給她,當中列出一個委員會的成員名單,問她的父親是否在名單上。法官重申,考慮訟費申請的基礎,並非證據足以定罪與否,而是有否基礎指申請人自招嫌疑。本案證據有充足基礎,去支持申請人自招嫌疑的說法,拒絕批出上訴許可申請,維持原本決定。
案件編號:FAMC 4/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