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玩室內遊樂場受傷手腕骨裂 餘額清零強迫家長充值

2024年07月15日 10:0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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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室內遊樂場(Playhouse)近年深受歡迎,不少家長帶小朋友去「放電」。
兒童室內遊樂場(Playhouse)近年深受歡迎,不少家長帶小朋友去「放電」。消委會今年首6個月接獲3宗有關兒童室內遊樂場的投訴,較去年同期上升1宗。投訴個案中,包括小朋友穿越繩網洞時失足墮下受傷致手腕骨裂、報讀幼兒遊戲班獲贈的免費遊玩時間條款欠清晰,以及在會籍到期後,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戶口餘額被全數清零等。消委會提醒業界場地布置必須嚴守安全標準,亦須清楚列明使用條款及細則,制定靈活收費政策,減少不必要爭拗。
首個投訴個案,涉及投訴人江小姐與丈夫攜同小朋友到A室內遊樂場遊玩由斜路、波波池及繩網洞等多個元素組成的大型歷奇設施。小朋友需獨自穿過小型隧道並步行至繩網洞位置時,不幸失足從高處直墮地面。經醫生檢查後被診斷為前臂骨移位及手腕骨裂,需即時打石膏以固定患肢。江其後要求商戶退回入場費,並就事件賠償醫療開支或提供其他解決方案,但一直未獲商戶確實回應,故尋求消委會協助。經消委會介入後,商戶提議賠償3,000港元。由於小朋友仍處於治療及覆診階段,她尚未接受商戶建議,並正考慮採取法律行動。
另一投訴人王太則涉及B幼兒遊戲班中推出的限時優惠,若消費者一次過報讀16堂課程即送「一大一細」4小時任玩室內遊樂場的優惠。她為其2歲幼子報讀並獲贈相關優惠,其後帶同4歲長子享用優惠時,卻被告知條款中的「一細」只適用於報讀了中心課程的學員(即其幼子)。她翻查報名及推廣資料,發現條款中並沒有列明此要求,而當日報讀課程時職員亦沒有解釋相關條款,遂向消委會作出投訴。
商戶解釋推出該優惠的原意是希望學員在參與課程之餘,亦能與父母共享玩樂時間以促進親子關係;承認條款中未有列明優惠僅供報名學員使用,承諾將作出修改並向消費者提供更清晰的資訊。雖然商戶未能安排長子享用遊樂場優惠,但願意向投訴人退回餘下的課程費用。王太因擔心幼子年紀太輕,未必適合享用遊樂場設施,最後選擇讓幼子繼續上課,放棄使用優惠,事件得以解決。
C室內遊樂場需要消費者先登記註冊,並充值每次至少200港元,成為會員後才可享用服務。張小姐開通了會員卡以享用一年會籍服務。相隔一段時間後,她帶女兒前往遊玩卻被告知會籍已到期,以致早前存入的金額被全數清零,獲建議可以充值至少200港元激活會籍。張發現會員卡上並無顯示會籍到期日,更沒有列明會籍到期後餘額會清零的條款。但為免女兒失望,唯有先增值200港元重新啟用會籍。數月後,她發現收費已經由每小時100港元加至120港元,鑑於會員卡內只有100港元餘額,於是便詢問職員可否補20港元差額以遊玩一小時,惟遭一口拒絕,並要求必須充值最少200港元才可完成交易。
張不滿商戶多次強迫消費者充值,故要求消委會介入,並向商戶索回100港元餘額。商戶指出會員卡上已就充值相關條款列明「每次增值額最少為200港元」及「餘額不可兌換現金」,因此拒絕退回餘額,消委會建議張小姐可考慮尋求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