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至6月外判個案 2261宗已完成付款逾3.3億

2024年07月17日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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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署指去年1至6月尚未完成所有付款的個案有65宗。
在法律援助署外判案件支出方面,政府指在去年1月至6月期間完成法律程序的2 ,326宗個案中,截至今年年6月30日,完成所有付款的個案數目為2,261宗,佔個案總數約97%,所涉金額共約3.3669億港元。而尚未完成所有付款的個案有65宗,當中大部分涉及與訟各方仍未同意所有訟費及代支費用,或外委律師仍未向法援署提交帳單或所需資料,故未能確認有待支付的款額。
政府書面回覆法律界議員林新強的質詢,除提供上述數據外,又指尚未完成所有付款的個案有65宗,當中大部分涉及與訟各方仍未同意所有訟費及代支費用,或外委律師仍未向法援署提交帳單或所需資料,故未能確認有待支付的款額。除12宗外委律師仍未向法援署提交任何帳單的個案外,法援署在其餘53宗個案中均已支付中期款項,所涉金額共約999萬港元。
政府重申,法援署就向為法律援助案件提供服務的律師、專家或其他人士支付款項設有服務承諾,包括在法援署收到帳單後6個星期內預支中期訟費,以及在所有訟費及代支費用已得到有關方面同意,或在收妥應付予受助人和法援署的全部款項後(以較後的日期為準)6個星期內支付餘款。在2023年,法援署履行服務承諾的比率高達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