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操縱正利控股股價罪成判囚 為首宗證券條例刑事檢控案件

2024年07月22日 12:49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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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今日在高等法院被判入獄4年4個月至6年8個月。
香港證監會早前控告3人,指控其串謀就正利控股(03728)(原上市編號︰08318)進行虛假交易,成為首宗這類就《證券及期貨條例》所訂明罪行而在原訟法庭審理的刑事檢控案件。3人受審後,被陪審團裁定罪成,今(22日)在高等法院被判入獄4年4個月至6年8個月。
3名被告分別是薛伊琪、林穎琪及譚焯衡。他們被控一項串謀進行虛假交易罪。控罪指3人於2016年3月29日至2016年9月7日期間,與孫文、何銘軒及其他身分不詳的人一同串謀發出或致使發出正利控股有限公司證券的買賣盤,就該正利控股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營辦的證券市場交易的證券,意圖使其具有或相當可能具有造成交投活躍的虛假或具誤導性表象的效果。
據證監會早前指,正利2016年3月29日於創業板掛牌,招股價0.283元,首日交易即暴漲近7倍至2.26元,7月13日更創下5.98元的歷史盤中高位,即被炒高廿倍。其後約兩個月正利股價於5元以上徘徊,惟9月7日卻單日暴瀉逾90%。證監會曾指,這是個於正利上市前已被策劃和展開的操縱計劃。
案件編號:HCCC115/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