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母車溜前5死車禍 辯方質疑律政司隔4年才起訴 申永久擱置聆訊

2024年07月22日 17:0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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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今在區院審理。
2018年12月一輛保母車在北角疑無拉手掣溜下斜路,肇事司機以身擋車不果,遭輾傷命危,但保母車終撞入人群,釀成5死兩傷。警方事後並無控告司機危險駕駛,只票控他無拉好手掣,最終判罰款2,000港元及停牌半年。直至2022年死因庭研訊尾聲時,申請重新審視案件。同年肇事司機被控危駕致死等共7罪。案件今(22日)在區院審理。辯方質疑律政司事隔4年才起訴,令被告失去公平審訊權利,申請永久擱置聆訊。法官押後至2025年3月24日就此申請作裁決。
被告吳耀宗約68歲,報稱是退休人士。他需坐輪椅應訊。被告被控5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以及兩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辯方質疑,被告早已承認無拉好手掣傳票控罪,惟控方卻在事隔4年,才起訴被告危駕致死罪,而兩案的證據部分其實相同或大致相同,認為律政司濫用程序,令被告未能接受公平審訊。
控方回應指,控方完成第一次票控後,以當日的證據而言,本着刑事檢控程序已完結的心,才讓死因研訊展開。不過,死因研訊期間,律政司在證人供詞中,得知似乎有增補,事關重大,重新審視證據,在索取相關專家報告後,決定起訴,強調就同一件事,不一定不會第二次檢控。法官質疑,事實證供早已齊備,「由頭到尾都係嗰啲」,律政司何以事隔多年才進一步索取專家證供,「係咪要認真啲考慮告佢咩呢?」更一度指律致司「特登」不去問專家,之後才取回「特登」二字,改用「唔知點解」。
案件編號:DCCC 112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