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查案涉妨司法公正不認罪 排期明年9月1日開審

2024年07月23日 12:55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一名男警涉嫌在2022開始,處理10宗案件時,分別偽造口供,及向上級訛稱投訴人不再追究。男警被控偽造及在公職中行為失當共兩罪,案件今日(22日)在區院提訊。被告擬不認罪,法庭排期2025年8月5日進行預審,9月1日開審,預計審期15日,被告續准保釋。
32歲被告黃耀聰,報稱為警員。他是在2023年8月25日被捕,之後正式被落案起訴。現時他已被停職。被告透過律師代表指,他擬不認罪。控方在本案有10名市民證人及13名執法人員作證。法官排期2025年8月5日進行審前覆核,同年9月1日開審,審訊以中文進行,審期料為15日。候訊期間,被告准繼續保釋。
控罪指,被告於2022年11月4日與5日之間,在香港製造虛假文書,即一份日期為2022年11月5日據稱由周姓女子作出的口供,但事實上她並沒有作出該口供,意圖由被告藉使用該文書而誘使他上司接受該為真文書;於2023年1月6日與7月28日之間,在香港身為擔任公職的人,即一名隸屬香港警務處的警員,在9宗被警方調查的案件過程中或與其公職有關的情況下,無合理辯解或理由,故意行為不當,不誠實地向上級作出虛假陳述,表示投訴人不再追究上述案件,引致上述案件被終止調查。
案件編號:DCCC 202/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