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今年截至6月底巡查逾1.1萬樓宇 發逾30萬張安全指示

2024年08月01日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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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記者會簡報對舊式商住樓宇特別執法行動。(袁志豪攝)
佐敦華豐大廈早前發生奪命大火,引起社會關注舊樓消防安全問題。消防處今日(1日)開記者會,介紹對舊式商住樓宇特別執法行動。副消防總長(樓宇改善)翁錦雄表示,行動對約1,000幢火警風險相對較高的舊式商住樓宇進行巡查,預計今年底前完成行動。而截至今年6月底,處方亦因應香港法例第572章巡查逾1.1萬幢目標樓宇,並發出超過30萬張「消防安全指示」;惟對消防指示過期卻無執行的個案,今年首6個月的檢控數目已是去年全年的3倍。
翁錦雄表示,第572章《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現正進行修訂,若通過後未來或可協助沒有能力的年老業主等作消防維修,以及對有能力維修卻不遵從消防指示的業主加強罰則。翁又指出,消防指示過期已沒有執行的個案,在2023年全年的相關檢控達300多宗,截至今年6月底,已向逾1,000宗個案提出檢控,屬去年全年3倍。對於檢控宗數大增,翁表示每個檢控個案出現問題不同,例如若大廈已被發出指示5至6年卻無盡力執行,則會作出檢控。
至於透過特別執法行動加強香港法例第95F章的執法工作,消防區長(港島東)黎健武表示,處方已針對700多幢風險較高的舊式商住樓宇進行約6,900次巡查。而處方巡查後發現,在已發出的「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中,有75%、即逾3,800張屬防煙門被楔開、防煙門損壞及阻塞逃生通道此3類問題,其中有32%為防煙門被楔開,屬及出通知書中佔比最高的原因。
被問及未來會否繼續展開特別執法行動,翁表示有繼續行動的方向,但仍要待今年底正式完成巡查工作後,參考數據分析哪一類型的大廈有較大需要,才能作下一步行動。